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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嘴砲無用 在吵下去 乾脆叫以後的民進黨政府任命你當大法官 ㄧ句話你有律師執照的話 去免費代表王議員 "跟法官說吧" 如果您打贏了 就證明你的見解是對的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I大提供的資料 : 在第2頁倒數第二段 : 闡釋的非常清楚 : 當場有20-30人在場 : 只有2-3人有動手 : 所以依你提供的資料 : 當然是無從成立此罪 : 不要再說我不懂了 : 明明多數說就是如此 : 為什麼法律人要昧著良心辦事? -- Yoda ▁▁▁▁▁▁▁▁▁▁▁▁▁▁▁▁▁▁▁▁▁▁▁▁▁╴╴╴╴▃▃ ▕█████████████████████████▅ o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7.150
kornai:嘴砲只能自HI;律師是賺錢的嘴砲...逃123.204.127.150 10/31 10:14
kornai:我也是嘴跑 這樣可以吧...XD 61.228.98.6 10/3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