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rnai (kornai)
看板KMT
標題Re: 王定宇不應該被抓去關
時間Fri Oct 31 10:12:20 2008
T大嘴砲無用 在吵下去 乾脆叫以後的民進黨政府任命你當大法官
ㄧ句話你有律師執照的話 去免費代表王議員 "跟法官說吧"
如果您打贏了 就證明你的見解是對的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I大提供的資料
: 在第2頁倒數第二段
: 闡釋的非常清楚
: 當場有20-30人在場
: 只有2-3人有動手
: 所以依你提供的資料
: 當然是無從成立此罪
: 不要再說我不懂了
: 明明多數說就是如此
: 為什麼法律人要昧著良心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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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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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rnai:嘴砲只能自HI;律師是賺錢的嘴砲...逃123.204.127.150 10/31 10:14
→ kornai:我也是嘴跑 這樣可以吧...XD 61.228.98.6 10/3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