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戰神)
看板KMT
標題Re: [問題] 拿國旗違反哪條法律?!
時間Tue Nov 4 10:57:27 2008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 引述《Seydlitz (TakeMeHome,CountryRoad )》之銘言:
: : 對
: : 請便
: : 我認為完全應該出現這種公權力執行模式 且完全支持
: : 因為依照民進黨的人和支持民進黨的人的行為模式
: : 他們平常根本是不承認中華民國 與代表中華民國的任何符號或圖像
: : 因此 在特定的日子拿中華民國國旗來抗議
: : 並不是他們真的愛國 只是把中華民國國旗當成抗議工具
: : 既然是把國旗當成抗議工具 那國旗就跟汽油彈 氣球 棍棒沒什麼不同
: 國旗和汽油彈 氣球 棍棒 不會等號的
: 你有看到有人"只"拿著國旗就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拿棍棒的人也不會被判公共危險罪
: 原po這裡都有預設一個立場
: 就是平常愛不愛國
: 平常有沒有拿國旗是否只在特定的日子拿(話說誰會平常沒事就拿著國旗晃阿)
: 因為平常不拿國旗,因為不是真的愛國
: 所以國旗等於抗議工具
: 公權力不能這樣做
: 要如何知道此人愛不愛國??
: 總不是警察問說
: 你一個星期拿多久的國旗??
: 然後設一個標準一個星期拿沒超過12小時的不能拿國旗抗議
: 沒有這種法規呀
: 或是警察問
: 你是支持什麼政黨的
: 民進黨 (不愛國沒收)
: 國民黨 (支持中華民國所以可以拿國旗)
: 也不可能有這種事
: 因此不要去猜測
: 拿旗的人是什麼政治立場
: 警察是不能夠因為政治立場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
: 但這次明顯的
: 媒體問說
: 警察為何不讓民眾攜帶國旗
: 沒有警察回答
: (不然就是顧左右而言他,或是像新莊副局長一樣
: 睜著眼睛說瞎話)
: 這次沒有法源依據反而是警察
: 濫用職權非法取締國旗
這你就搞錯了
拿國旗本來就不犯法
但是有人想要拿國旗當護身符去做犯法的事情 結果被識破
要怎麼識破這些人? 就從這些人平日對國旗的態度去判斷了
也因為如此 警察依法對於這些有造成危險之虞的人進行必要處置
第36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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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vangelew:別硬凹了 連硬凹了好多篇 218.174.1.139 11/04 10:59
推 urban:凹的好難看...... 220.128.134.77 11/04 11:00
推 tetsuro:硬凹的很扯! 211.21.29.162 11/04 11:02
推 yevvi:漂亮 118.167.178.13 11/04 11:03
推 Ryuji:請原PO解釋一下幾年前國民籍立委的行為~ 118.169.29.154 11/04 11:11
推 brother:借轉就可版 218.211.48.207 11/0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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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uth0:今天又不是每個警察都修人心辨識術 140.129.27.144 11/05 17:58
→ truth0:這種粗糙的判斷法絕對該批 140.129.27.144 11/05 17:58
→ truth0:國旗代表國家更不該用這種辨識術!!! 140.129.27.144 11/05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