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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 這你就搞錯了 : : 拿國旗本來就不犯法 : : 但是有人想要拿國旗當護身符去做犯法的事情 結果被識破 : : 要怎麼識破這些人? 就從這些人平日對國旗的態度去判斷了 : : 也因為如此 警察依法對於這些有造成危險之虞的人進行必要處置 : 因為國民黨兩次總統大選敗選後都搞出叭叭夜市 : 所以政府是否應該直接取消國民黨參加選舉的權利 : 以防止國民黨敗選之後這群有造成危險之虞的人發生暴動,造成社會動盪? : 這種反民主反自由的謬論看了幾篇下來 : 想想當初阿扁真是心胸寬大,連國慶都要捍衛反對者的言論自由 那你就必須論證出叭叭夜市有違法了 不然 後面的推論是白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Ryuji:當時有馬英九這樣的台北市長送早餐就合法了? 118.169.29.154 11/04 11:26
不然你可以舉證叭叭夜市違法 簡單
chenjo:對原你來講.KMT未聲請就集會遊行大概是 59.104.228.84 11/04 11:27
chenjo:上天賦予理所當然的權利囉 59.104.228.84 11/04 11:28
你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kmt這個遊行是非法的
chenjo:情提出證明說那次遊行有經過申請.第二天 59.104.228.84 11/04 11:55
chenjo:靠前市長破例允許的可別把前一天違法算進去 59.104.228.84 11/04 11:56
指控人家違法的 請自己提出證據 不要找我幫你忙
chenjo:都說得很明白要裝傻擺爛可是有負戰神暱稱 59.104.228.84 11/04 11:58
urban:好弱的戰力,叭叭夜市本來就是違法集會 220.128.134.77 11/04 12:11
urban:沒有申請就是違法,這是常識,你懂嗎? 220.128.134.77 11/04 12:13
urban:我沒那個時間跟義務來向你解釋常識 220.128.134.77 11/04 12:13
你認為沒申請就是違法=/=違法 你認為這是常識=/=這就是常識 你認為的事情和事時相差很遠 參考資料: 集會遊行法第九條但書
urban:當年警察舉牌是舉爽的嗎? 220.128.134.77 11/04 12:48
你一行推文幫警察舉牌?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4 12:49)
sneak: 都說得很明白要裝傻擺爛 https://daxiv.com 170.106.1.110 11/09 02:56
sneak: 沒有申請就是違法,這是 https://muxiv.com 35.229.146.175 01/0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