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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anSung (可恥興農牛球團)》之銘言: : 不太合理 : 這麼合情合理, 為什麼在記者/民眾詢問時 : 警察都說不出個所以然? : 還是警察也不懂呢? 台灣警察的法律知識很差 這應該不是新聞了 更何況 公務員沒有上級授權 是不能公開對外發言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AlanSung:分局長的位置還不夠高嗎? 140.113.17.209 11/05 11:59
AlanSung:什麼都要總統發言, 不太好吧 :) 140.113.17.209 11/05 11:59
分局長發言還是要經過上級准許 台北市最大的是市警局長 不是某分局長
aaice:事務官本來就沒發言權 一切交給政務官處理 61.218.115.66 11/05 12:06
aaice:事務官依命令執行 除非明顯形式違法否則沒審 61.218.115.66 11/05 12:08
aaice:查長官命令的權利 有問題長官處理 61.218.115.66 11/05 12:08
AlanSung: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請看一下好嗎? 140.113.17.209 11/05 12:11
AlanSung:"並應告知事由" 140.113.17.209 11/05 12:13
對記者公開發言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aaice:不用看了 記明理由跟對外發言產生效力不同 61.218.115.66 11/05 12:14
aaice:他使用的方式並不是行政罰 根本不用給理由 61.218.115.66 11/05 12:15
aaice:直接用行政處分 記明理由的除外足以瞭解 61.218.115.66 11/05 12:16
AlanSung: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用對你要依法行政的 140.113.17.209 11/05 16:16
AlanSung:對象說明事由 140.113.17.209 11/05 16:17
媒體和圍觀群眾什麼時候變成本案的客體了? (引述AlanSung: 為什麼在記者/民眾詢問時警察都說不出個所以然?)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1/05 16:22)
sneak: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用對 https://noxiv.com 170.106.1.110 11/09 02:57
sneak: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請 https://muxiv.com 35.229.146.175 01/0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