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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大絕]建議修改刑法第149條 時間: Mon Nov 10 10:28:02 2008 以作為集會遊行法許可改報備的配套. 原條文: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 ,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Armed版修正後條文: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或有妨礙公眾秩序及他人自由,造成 緊急危難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 ,在場助勢之人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首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TMD的,也去立法院搞個靜坐好了. -- 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11/10 10:39)
Danno:看起來不錯,推一個 140.130.208.48 11/11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