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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oleric (哇哇哇)》之銘言: : 別。再。跳。針。了。 : 制止暴民的行為...根本就可以用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 以現行犯逮捕..... : 跟開不開放集遊法是兩回子事.... 當然是有相關 如果配套沒做好 萬一相互看不順眼的人馬毫無管制的大打群架 誰來負責? : 依照你的邏輯...今天圓山流血衝突是經過現行的集遊法同意的喔... : 為了免於恐懼的自由.....乾脆全面禁止人民上街頭好了..... 非也非也 我的邏輯是用許可制都管不好暴民了 用報備制 不就讓暴民更衝嗎? 用報備制 以後警察有啥立場去保護被嗆的人? 好比陳雲林來台 我看警察只能眼睜睜的看人被打死 再來捉人吧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