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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的確 : 警察的職責本來就是維護社會秩序 : 國家已經賦予警察強制權 : 讓他來好好維護秩序了 : 至於有人說什麼集遊法不要修 : 可以阻止暴民 : 真搞不懂邏輯在哪裡 集遊法不見得能阻止暴民 但能限制暴民的行為 : 嚇阻暴力 絕對是用逞罰性的法條 在加上公權力的執法才能 回答一下吧 如果用報備制 要怎麼保護陳雲林? : 在民主國家沒有人會以為限制人民自由 是可以嚇阻暴力的 誰說沒有? 法律不就是在限制人民的自由? 不然你以為法律是在幹嗎的? : 不然你可以學學中國 或之前國民黨戒嚴 所謂的一片和諧呢! 又不是只有戒嚴才叫有限制 法律就是限制人民的自由的一種方式 : 今天國民黨執政 : 完全執政 完全負責 恐怕有只是個"口號" "玩笑話" : 不思檢討自己 : 卻要用這個來模糊修法正當性的討論 : 真是讓人不齒 真是好笑 當初集遊法是誰擋的? 就是偉大的民進黨啦 現在國民黨只是把他排進議程而已 還沒走完立法程序 只是我覺的應該拿掉 看到暴民這種可恥的行為 覺的台灣的民主太過自由了 應該要多限一點 等暴民的民主程度提升 再來討論許可制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4.211
Scion:你對法律的見解跟很多法界人士都不一盎 99.187.84.110 11/11 12:14
shouri:法界人士看法也不統一啊 202.3.173.230 11/11 13:05
Smile:要學國外,也要人民水準有到,暴民一堆你怎管220.135.132.236 11/12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