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家?你到底在說什麼? 只要公共區域都行,你看不懂? 美國對吧,對遊行有交通罰鍰,集會遊行不得阻塞交通, 那有說遊行等於阻塞交通,所以遊行一定要先罰交通罰緩? 日本,他的法律我也不清楚,有相關條文嗎?否則討論起來 差很多。 誰決定誰買單?你還是先跟我們講哪一個國家集會遊行要繳 錢的,美國?日本? 公權力決定舉辦遊行?不清楚這樣狀況.....不予置評。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首先我還蠻失望的 因為你沒有那種可以讓我驚豔的邏輯辯證 : 甚至連那種 好吧 就把遊行區設在我家的嘴砲勇氣都讓我看不見 : 你也沒有針對我所提出的價差式提出辯駁 : 甚指連每個人100這件事合不合理都提不出來 : 而是小孩子式的酸文 : "好啦好啦 你說得都對啦 我看那些窮人都不用出來了 哪個國家啊" : 你看這樣你只要推文就好 : 這樣吧我們可以看一下類似的精神 : 美國針對遊行有交通罰鍰 集會遊行不得阻塞交通 : 另外 在日本 集會遊行針對道路使用 : 需經過管轄該行為關係場所的警察分局長之認可 : 這應算是一種變相的申請吧? : 當然你會說 這跟收錢沒關係啊 : 我之前的文說過 誰決定 誰負責買單 : 如果是公權力決定 就要公權力買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01.15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