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說話還真是顛三倒四!!
在#197cQREO中,你提到我沒說遊行就要罰款喔 是說遊行又妨礙
交通才要 所以不影響他人就不用負錢啊.....你又說遊行不等於
等於妨礙他人自由交通...
這是你說的吧?!對吧?!
我的理解,你的意思集會遊行可以,集會遊行中如果超過集會遊
行的行為才要處罰,對吧?!
那你現在又回到集會遊行前要先繳錢,使用者付費,是違規時付
費,還是辦遊行就要付費?你再說一次,我實在看不懂你前後的
邏輯。
你會PO那個網址,等於在跟我雞同鴨講,我何時說報備制如果產
生違反其他法律時,不用處罰了?不用負責啦?那個網址要說明
啥?我不清楚你舉這例子有何意義。
白話一點....我的重點都在於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利,可不可以
遊行,輪不到政府的決定,真的被取消、禁止的遊行,例如禁止
區的設置,可以設禁止區,但要事先法律規定好,不是政府想把
哪裡當禁止區,那裏就變成禁止區,至於限制區,這是會讓人有
模擬兩可的誤會,應該要以比例原則,以及相關判例來做依據,
不要相同的限制區,藍的可以,綠的不行;綠的可以遊行10天,
藍的只准1天等等。
從頭到尾我有說遊行不用負責嗎?即便是報備制的遊行,政府無
法阻止人民集會遊行,但是如果人民在其報備的集會遊行中,觸
犯其他相關法律,同樣要負責,除此之外,按照集會遊行法規定
報備的集會遊行,政府有義務協助。至於違法的,噪音、交通違
規要罰錢的罰錢,暴力攻擊、殺人放火,該抓的抓,但是在這些
違規違法事件發生之前,政府無權依此作為核准或是禁止遊行的
依據。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反對集遊報備制
: 時間: Sat Nov 15 20:19:07 2008
:
: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 : 這不是廢話嗎?
: : : 所以才要那些遊行的人去找一個不會妨礙交通的地方啊?
: : : 請問我跟妳之間的想法好像是一致的說
: : : 原來你也認為集會遊行要自己準備場地不妨礙交通啊
: : 我可沒說集會遊行要自己準備場地,我的說法是,我要在凱達
: : 格蘭大道遊行,政府就要派人協助把場地搞出來給報備遊行的
: : 團體,並協助處理相關遊行的問題。
:
: WHY? 我要開車 政府需要給我300CC的小車嗎
:
: 我要住 我可以要求政府給我寶來花園嗎?
:
: 奇怪了 這些你都沒去要求政府要協助你搞出來
:
: 遊行就要喔 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這麼差嗎?
: : 至於你說遊行的人要準備場地,遊行都在公共場所,遊行的人
: : 何來有公權力去準備場地?照你的邏輯,我看你真的同意集會
: : 遊行只能去綠島。
:
: 你又在選擇性節錄我的話了喔
:
: 這真不是個好習慣啊
:
: 我不是說了嗎?一個人100把路面租個一天啊
:
: 花不起 大家都很窮? 那可以有特別專案 一人10元啊
:
: 重點是集會遊行者本身是否有使用者付費以及明白
:
: 自己造成的社會責任需要自己負責的概念
: : : 好嘛 就跟每個人都不想核四蓋他家
: : : 所以我認為 應該是要改成開放特定區域
: : : 中正廣場就很好啊
: : : 如果需要使用到一般道路或是其他場所
: : : 我想 當地人民公投的意願很重要 對吧
: : 中正廣場你說好,我說不好,照你的邏輯會妨礙人家做運動自由....
: : 那怎麼辦?去綠島好了....
: : 以你所想,除了綠島跟自己家裡,我想不到還有什麼不會影響到
: : 別人的自由的。
:
: 妨礙別人的自由如果無法避免
:
: 就需要做出適當的補償
:
: 這個原則你一直在選擇性的跳針
:
: 當我提責任 妳就說要政府買單
:
: 當我說妨礙人民 妳就說要去綠島
: : : 是你不切實際吧
: : : 既然妳都知道是針對性的 你還要那些特意針對某團體或是人的行為
: : : 去影響大眾的權益
: : : 是你太過大方呢 還是被政治蒙蔽了雙眼呢?
: : : 最後我反對去賭土城看守所的人 拜託請回歸司法吧
: : 請回歸司法吧?!那還遊啥行?
: : 忘了誰PO的,說什麼回歸司法、立法、專家等等,不知在說什麼的話,
: : 真要是這樣,還遊啥行?都不用遊行了,那立啥集會遊行法,這叫切實
: : 際?就請你實際的告訴我們,有哪個國家是這樣的?
:
:
: : : 不可以不准 但是要強迫人民買單
: : : 話說我問了一堆妳都沒回 我真是大方
: : : 讓妳轉移話題又不用負責任
: : 實際點,告訴我們哪個國家這樣做就好......
:
: http://0rz.tw/aa53n
:
: GOOGLE一下 發現還蠻有意思的
:
: 當然啦 你有不信的自由 我無權干涉
:
: http://0rz.tw/f951X
:
: 不過這是最自由的自由 你總該信了吧
:
: 你還是可以不信就是
:
: 重點不是要不要收錢 而是要不要負責
:
: 如果要負責 收錢只是基本的概念
:
: 至於誰該負責 我寫 誰有權決定 誰就該負責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3.128.195
: ※ 編輯: starcloud 來自: 140.113.128.195 (11/15 20:35)
: ※ 編輯: starcloud 來自: 140.113.128.195 (11/15 20: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65.53
※ 編輯: KJupiter 來自: 59.127.165.53 (11/15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