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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之銘言: : 不管他是直接還是授權 : 這個重大工程沒有馬英九簽字背書怎麼可能動工 : 首長本來就不可能事事專業跟參與,但在最高位就是責任中心 : 就像在私人公司的團隊若有人出事,不可能團隊leader沒有責任 : 這也是民選首長背負選票所該承擔的 事實似乎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茲舉以下乙例作說明 某公司在A CEO主持時 推出一款主機板很受歡迎的x型晶片 給公司帶來大量收益 後來B CEO當政時期 X型晶片被patent troll 甲公司告 甲公司說晶片踩到了他們某某專利 要求某公司給付13億的授權金 經過專利鑑定 C專利事務所認為沒有侵害專利 D事務所確認為有侵害到專利 試問: A CEO是否該為此侵權並且支付的授權金負責/道歉? 試問: A CEO主政時期的法務長 是什麼角色? 試問: project manager 是幹麻的? 提示: 最高領導人是依據各單位綜合評估意見後 做出決策 而這種最高領導人 只會為以下三種情形負責: 1. 產品成敗 2. 做決策時 是否枉顧任何單位專業意見一意孤行     3. 受到不當力量干擾做出的決策 套用到貓纜事件  也就是 1. 就是貓纜是否受歡迎? 答案是YES 因為貓纜不到一年就破五百萬 決策正確  2. 蓋貓纜決策時 是否枉顧地質/技師的專業意見 一意孤行? 不知道  3. 蓋貓纜的決策有沒有受到不當外力(ex:貪污賄賂)的影響? 不知道  到目前為止 馬該負責事項的事實狀況 答案都是尚未清楚 就有人搶著要馬負責 對照起技師公會鑑定結果與建議前後矛盾 貓纜這件事情 根本就只是民進黨用來打馬英九的工具而已 馬英九要不要負責 一點都不重要 因為民進黨就是千方百計要把馬扯進來 就算是跟馬無關的事項 民進黨還是會要馬負責 結果很清楚了 我的建議是 郝龍斌該做什麼就去做 根本不要理這些輸不起 為反對而反對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2/03 10:12)
urban:護航的還真是難看 220.128.134.77 12/03 10:17
urban:當初刻意規避環評這一點就夠當作負責的理由 220.128.134.77 12/03 10:18
你自己都說規避環評是合法了 現在又自打嘴巴 XD
urban:在日本的電視台,主播報假新聞連社長都下台 220.128.134.77 12/03 10:18
urban:說穿了就是臉皮夠不夠厚的問題而已 220.128.134.77 12/03 10:19
日本人連涉貪瀆案都會自殺 你拿和台灣習慣差很遠的地方來舉例 實在是很沒說服力
toast520520:當初說要相信專家 現在又不相信了118.170.244.124 12/03 10:25
toast520520:誰矛盾118.170.244.124 12/03 10:25
當同批專家前後矛盾時 不知道該信哪一個說法
urban: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不沾鍋就是沒擔當 220.128.134.77 12/03 10:27
訴諸理性被踢爆 現在要改訴諸感情了 XD
toast520520:是你說要相信專家的阿....118.170.244.124 12/03 10:28
對啊 可是我不知道該相信專家的哪一次說法啊
urban:依照這種說法,施政不當都與首長無關 220.128.134.77 12/03 10:38
貓纜究竟是不是施政不當 還有待釐清呢 這篇已經很清楚了 畢竟颱風導致水土流失要怪首長 還真是把首長當成風神 當然我知道現在dpp的氣氛就是: 只要是馬英九的政績就等於施政不當 所以狂打 其實 當無法訴諸理性時 我不反對訴諸感情 不過大部分台灣人是否接受這種訴諸感情的方式 那就很難說了 比方說 像是綠卡事件 特別費事件等等
urban:只要馬英九簽字要蓋貓纜,他就必須承擔責任 220.128.134.77 12/03 10:42
你又繞回到原點了 XD
fargus:「還有待釐清」..沒錯呀..所以現在忙著給馬 60.244.113.189 12/03 10:50
fargus:定罪、或是脫罪的,都太言之過早了 60.244.113.189 12/03 10:50
fargus:但是馬的政治責任,想避開的機率應該很小吧 60.244.113.189 12/03 10:57
urban:原PO視政治責任為無物啊 220.128.134.77 12/03 11:05
你要訴諸理性拿公司來比較 那麼我就比給你看 結果你發現訴諸理性走不通 所以開始訴諸情感(政治責任?) 那就看台灣人認同不認同啊 訴諸情感最簡單了 跟你說啦 貓纜這事情 市長基本上就是依照各單位的評估報告下決策 以馬的個性 要是有專業單位認為不可 他是不可能去做的 所以說 除非馬的決策有受到不當干擾(如貪污) 不然這事情根本不該算到他身上
urban:反正原PO就認為簽字了也不用負責就對了 220.128.134.77 12/03 11:08
那也要看什麼層級負責 不過自從訴諸理性失敗以後 你就開始一直重複這句話了 XD
downtoearth:一般公司連坐的話,是連上兩級,當事者 61.146.40.131 12/03 11:14
downtoearth:大過,上ㄧ級小過,再上ㄧ級警告 61.146.40.131 12/03 11:15
※ 編輯: manfale 來自: 202.39.226.12 (12/03 11:24)
Ryuji:哦?原來貓纜不是馬市長任內政績啊? 118.169.28.106 12/03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