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h67 (樂觀向前行)》之銘言:
: 現在陳水扁已經被起訴四個案子了 首案國務機要費案是舊案
: 2006年11月4日被陳瑞仁檢察官以共同正犯起訴扁珍
胡扯,先不說憲法52條
那次國務機要費案阿扁有出庭的?
你連檢察署跟法院都不會分啊
回到憲法52條,當時夯到不行的話題
竟有人到現在還不知道總統不得受刑事訴追?
你是急公好義啥?
: 至今已經超過兩年餘未審 請問周占春法官要如何“改革司法”?
國務機要費案的承審法官不姓周
周占春這三個字這幾個禮拜才上新聞版面
你可以回溯到兩年前也挺讓人配服的
: 吳淑珍17次不出庭的記錄 標榜司法人權的周法官是要審到何年?
承審法官不姓周啊,你還要跳針幾次
: 我希望國務機要費案能夠速審速決 這是全國人民矚目的大案
去把某個裝死的人抓來法院,就能開庭了
: 建議司法院長指定一位資深有聲望的審判長
承審法官不能指定的,難道報紙都沒寫到抽籤的事?
: 蔡守訓和周占春兩位就當陪審法官 三人合議審理此案
: 其他三個案子也應由司法院長指定九位資深有聲望的法官審理
回前面,承審法官不能用指定的
: 一審判決乃是事實審不可不慎重,任由地方法官“抽籤”辦案成何體統?
一審到三審都這樣做,你有意見?
: 法務部既然成立“特別偵查組”(特偵組)了,司法院怎麼能當一般案件審理?
特偵組其實是在最高法院檢察署
: 司法院是五院之一就是政府的組成機關
: 司法院長別以為憲法賦予司法獨立之權就能無視民意的監督與期望--速審速決
: 龜速辦扁案 司法威信蕩然無存 無法盡早彰顯公理 兩黨政治無法回歸正軌
新聞沒報就不知道辦到哪,你又知道啥
: 盼望司法院長 賴英照 在關鍵時刻能採取霹靂手段 為我國司法史立下典範
: 希望看到此文有管道的網友能轉達國民黨立委和政府高層人士 感謝您
這種廢文就別侮辱別人眼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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