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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 : : C.Roxin可不會分藍綠的 : 我看要這麼看待這個問題呀 ^^^^^^^^^^^^^^^^^^^^^^^^^^^^^ 阿就無限類比楞是要找人下水墊背嘛,什麼『這麼看待問題』? 反正問你對李慶安的標準 你就跳tone說那陳水扁呢?那余政憲呢? 也不管余政憲跟陳水扁,其案件進度跟李慶安的分別? 希望閣下執行律師或司法官職務時,不要這樣寫你的公文書 : 之前有個老兄叫做余政憲,他老兄被檢察官約談之後,檢察官也沒交代他不 : 准出國,所以它老兄就從高雄跑去澳門準備轉飛機去上海看F1大賽車。 : 結果人都過小港機場的證照查驗線等登機了,才被檢察官用傳真個傳票叫回 : 台北地檢署。 : 後來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余先生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 : 我有點好奇,既然余先生有逃亡串證之虞......那檢察官當初不直接先限制 : 余先生的住居先?難道檢察官案牘勞形,辦案辦到一半打瞌睡,夢到余先生 : 有什麼不法事證嗎? 所以呢?你抄了這麼多的新聞 除了證明你跳tone無限類比以外 證明了李慶安現在的辦案進度了跟扁、余一樣嗎? 還是單純只有類似下面『反正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理所當然偏見? 吾等法律人,如果要跟一般鄉民一樣, 自己都在沒證據的狀況下質疑法院的訴訟動作背後有政治目的 那除了『自甘墮落』以外,似乎沒什麼好講的 : 當然啦,美國人的回函已經非常清楚跟我們講,李慶安委員到現在還有美國 : 國籍,無視於這個東西,只會巴著李委員的老美回函。 : 唉,往昔有奉命不上訴,今有大水庫理論。我們當然尊重司法,大不了我們 呵呵,大水庫理論也被你拿出來念了 閣下真的是巷子內的?還是只是會在巷子內抄書拿出來現世而已? 再說這陳水扁也開起大水庫囉! 你帶著嘲諷的語氣把大水庫理論跟『奉命不上訴』擺在一起講,合適嗎? 呵呵 : 走人就是了;反正太平洋既沒加蓋,又剛好可以趕上全球化的熱潮,也是不 : 錯啦。 : 至於幾天的偵辦,可能卷宗都沒記錄多少真正的辦案過程,你就叫著要羈押 : 我看你最好跟Roxin解釋一下為什麼我們的司法人員在偵辦DPP的人物之案件 ^^^^^^^^^^^^^^^^^^^^^^^^^^^^^^^^^^^^^^^^^^^^^^^^^^^^^^^^^^^^^^^^^^^^^^^^^ : 時都積極任事,但偵辦KMT的人物之案件時都慢工出細活。 ^^^^^^^^^^^^^^^^^^^^^^^^^^^^^^^^^^^^^^^^^^^^^^^^^^^^ 喔是嗎? 請問你有針對整個司法體系針對不同黨籍者的處理速度去做研究嗎? 不然你憑什麼說這個話? 只因為你抓著個幾個,案件不同,偵辦進度也不同的重矚案子無限類比? 還是說你是北檢、特偵組內部的蛔蟲,知道有這『積極任事/慢工出細活』之分? 可悲阿 一般人如果會聽從媒體嘴炮複述這種嘴炮就算了 M某你還會去抄書,看起來是巷子內的, 卻也跟著耍這種嘴炮,任意的去揣測法院做事的動機跟心態 你這跟邱毅有什麼分別? 還滿口的拿著某大師的名號說嘴 扁案一出還真是讓許多法律人的真面目露出來阿~~呵呵 : C.Roxin當然不會分藍綠,這讓我想到俗話說一葉知秋,這就是為什麼每次馬 : 英九接受外國人訪問都被打的亂七八糟的原因。 一葉知秋?你要不要誠實一點就說你『無限上綱』+『無限類比』就好了? 馬英九接受外國訪問被打的亂七八糟? 說到訪問,倒是讓我想起某一個當家主撥訪問元首時擺出的那副可笑樣子 跟台灣的垃圾立委問政的差別似乎就僅在,至少那個主撥還知道面帶微笑而已 如果打馬英九的都這種態度的話 那你要評價馬某是『被打的亂七八糟』也是剛好而已 畢竟,1993年的某一天,美軍的菁英特種部隊也是在索馬利亞被黑鬼對手打的亂七八糟 : : 簡言之,如果民進黨對陳水扁的羈押審核標準是如此的感到忿忿不平 : : 那麼對李慶安的標準又是怎樣呢? : : 司法是可以讓他們用來這樣報老鼠冤的嗎? : 還好還好 : 看來閣下的高見可能是 : 司法就是國民黨用來修理民進黨的工具,民進黨只能乖乖被國民黨惡搞。 : 因為你的話語反過來講就是 : 如果國民黨對陳水扁的羈押審核標準感到如此的公理申張,那麼對李慶安 : 的標準又是怎樣呢? 我問民進黨的標準你就回問國民黨的標準 需要這樣心虛的逃避問題嗎? 國民黨對此案關心者,ex邱毅,對司法的雙重標準惡劣態度當然是很明顯了 但是你把邱毅證實成這種雙重標準的混蛋 就能讓民進黨的態度被正當化?呵呵 堂堂法律人,面對司法案件淪落到跟邱毅一樣腦袋,還真是悲哀 : : 做一個律師居然贊同刑案被告這種煽動群眾對抗司法體系的言論嗎? : : 如果今天是李慶安說這種話不知道眾綠律師的看法是怎樣? : 司法體系不能只是關起門來自己high,這種想法難怪司法不會進步。 : 有位教刑事法的老兄是這麼說的: : ********************************************************************* : 在現行法裡,起訴後檢察官並不具備聲請羈押被告之權限,法院是否要羈 : 押被告,係其職權,只是在行使羈押前必須經過訊問程序,讓檢辯雙方表 : 達意見,尤其在保障被告之聽審權。 : 這道理不難明瞭,因為起訴後,案件移轉到法院,程序主導者是法院,是 : 否該用羈押防止被告逃亡、滅證,乃是法院職責所在,檢察官在此只能促 (恕刪部分) : ********************************************************************* : 可是我們的特偵組玩的這麼大,對此等破壞刑事法體系的惡行挺身對抗竟 : 然叫做煽動群眾?你把大家都當白癡嗎?你要不要請許玉秀老師出來幹樵 : 一下那位教刑事法的老兄?  喔喔喔,某位老師的一方之見引用了就可以煽動群眾去『挺身對抗』? 再說一樣的那個最高院裁定高院也提到了, 可他們的決定是不但是轉了個彎受理檢方的抗告,而且還撤銷了原地院裁定 這個實務意見你又怎麼不提 況且, 你真的確定當時陳水扁發表這種言論, 是要人家根據這個一方之見去抗議特偵組/地院/高院的種種訴訟行為嗎? 『時間順序』搞清楚好嗎?扁某傳這話時是什麼時候? 學老共寫戰史拆接事實就是你當一個法律人的本事? 而且這種話跟他律師講就好了,還公開傳話呢,講給普羅大眾誰聽的懂? 眾多藍嘴也只有某個姓劉的提起過這點 說陳水扁這樣講是要大家對抗特偵組的法律見解,你當大家是白癡? 你要不要去問問那位說『羈押被告政治性言論不該限制』的尤姓律師, 他發表這個言論時是認為阿扁這樣想的嗎? 是有水晶球知道為來發生的事喔? 你引述的這段我早就看過這說法,連某劉姓名嘴都知道,高院也知道 但事實是不但特偵組檢察官聲請了,『抗告』了,而且高院還受理了連續兩次 搬出該最高院裁定只是高院當作不自為裁定的說法之一 .....................你抄書是打算證明高院違令,違法,還是違憲? 如果覺得違憲的話可以找前面那位尤律師出頭,他弄過徐自強案的憲法案子 律師不找,訴諸群眾還自以為正當,你當大家白癡? 司法是不能關在自己門內,但也不是抄一段書出來就可以嚇人 法既無明文規定檢察官在起訴後羈押決定的參與程度, 則這位老師可以有意見,最高院可以有意見,高院也可以有意見 我也可以有意見(儘管一點都不重要) 但無論如何種種意見都無法正當化(如你拆接的)陳水扁放話『站起來撩落去』的行為 ....你對司法體系的法律見解有意見就可以煽動群眾對抗司法體系?你邱毅阿? 此外,根據毫無地位的小弟想法 在刑事訴訟法現在走向當事人進行主義風潮明顯的現在 上面那種完全職權主義思維明顯的說法、最高院見解是否還適當,問題大的很 如要學你無限上綱的話,那這樣講還要檢察官出庭幹嘛? 『聽審』?就聽法官講就好啦,法官不是會看卷證?都交給法官問就好了 幹嘛還要交互詰問?去跟法官交互詰問阿? 蒞庭檢察官跟以前一樣旁邊睡覺,被問到就站起來說『請法官依法判決』就好了嘛! 不是說『案件移轉到法院,程序主導者是法院』,好大一頂帽子 檢察官馬上連聲請保全被告都沒資格,聲請不獲准還不能抗告讓上級法院審核法官決定? 那幹嘛還要吵架演猴戲給大家看, 反正主導權都在法官,法官那邊也有卷證,一起訴通通給法官搞就好了 你又要檢察官遂行一定蒞庭行為,要不要羈押還得跟被告吵架給法官看 一方面又否定他受羈押裁定當事人地位,不准他尋求上級法院救濟 ........................................這不叫做矛盾是什麼 (話說以前這種檢察官睡覺的狀況還被罵,也有人說以前這是院檢聯合欺負被告 於是乎有了後來往當事人進行主義修正,起訴狀一本主義也開始有人講了.... 總之讓檢察官落實訴訟當事人地位,檢辯得吵架給法官看這樣,好像這還是主 流見解,說是要避免法院預斷什麼的好大的道理。結果現在扁案一出,一個起 訴中羈押決定卻讓有些人馬上跳出來一副反對檢察官的訴訟當事人地位,認為 一旦起訴則羈押與否權限應該集中法官才對的樣子,檢察官只能汪汪叫,連促 請上級法院審核這個事關重大的保全被告與否裁定的權利都沒有............ ....前後一比對還真是好笑阿..........................................) 要說這種一方之見,蘇永欽在真調會上也發表過不少的一家之見呢,文章多的是 如照你前面拆接出來的陳水扁放話邏輯 叭叭夜市是否可以用這個當作正當化他們行為的藉口? 陳新民的課裡面蘇永欽的意見被他當成寶,大肆批評585解釋,小弟還不吝跟他吵 (好啦當然是因為他這兩個學分跟我畢業無關了) 爾當個法律人,卻拆接事實,被政治立場蒙眼至此,除了可悲,還能說什麼呢? as for 許玉秀,她的書我看不懂,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請她出來幹譙 上過她一年的課更不代表我可以隨便拿著她的名號幹東幹西 不然就跟你沒事口稱Roxin一樣的可笑了 : : ^^^^^^^^^^^^^^^^^^^^^^^^^^^^^^^^^^^^^^^^^^^^^ : : 只比陳水扁案小? : : 你用什麼標準判定大小?政客嘴炮,媒體嘴炮? : : 你是檢察官用這兩種嘴炮辦案嗎? : : 民進黨關心,民進黨眾叫嚷,媒體政客嘴炮一下,檢察官就該發動偵察/聲押? : : 這是哪一種的法庭的作法,台灣人民法庭嗎? : 不會呀 : 我看2100每天報陳水扁大律師的案子這麼開心,檢察官跟著電視台屁股後面 : 跑,怎麼不見貴閣下來譴責一下看報辦案? 試證明2100名嘴嘴炮跟特偵組/北院辦案的因果關係? 我倒是看到扁方有人拿了照片出來想證明扁跟特偵組檢察官的關係 自以為+吃人口水到這種程度,悲哀阿你 : 害我一直以為說,以監督政府施政為天職的媒體怎麼每天還把陳水扁當大總 : 統?還是說,面對當前的經濟局勢,我們的政府一點辦法都沒有,什麼都不 : 會,因此只能來清清前朝的爛帳? 還好啦,套你的思維,520以前54台的媒體又是怎麼回事呢? 現在你知道媒體監督政府本質了?520以前,過去四年、八年怎沒想起來? 怎麼爾等的『與xx對抗』還專門對抗當時很用力監督政府的所謂統媒? 媒體搶市場,腦袋偏掉正常 但吃腦袋偏掉人的口水,就不大正常了 : : ^^^^^^^^^^^^^^^^^^^^^^^^^^^^^^^^ : : 這是爾等標準的問題,不用牽拖其他人 : : 假設爾等對陳水扁案的標準是如此,為何對李慶安又急匆匆的叫著要羈押 : : 雙重標準的這麼明顯? : 你自己都提出來了 : 假設爾等對陳水扁案的標準是如此,為何對李慶安又急匆匆的叫著要羈押? : 問題是您是否忘了,按照KMT對於陳水扁案的標準,對李慶安能不急匆匆的 : 羈押嗎? 前面說過了,這邊質疑的是爾等的標準問題 國民黨雙重標準,好啊 改變的了爾等幾近自婊雙重標準的可笑嗎? 不是就最愛講人權,從來就沒看過民進黨這麼愛講人權,扁案一出人權滿天飛 連上手銬也有意見,沒熱水洗澡也是沒人權,八年來都沒想到現在倒是全想到了 調子抬這麼高,結果只要對象換人馬上自婊 還真奇怪,『人權』可以因為你現在討論的對象是國民黨所以就打折扣嗎? 還是說因為是講的陳水扁所以人權通通要無限上綱最高標準? : PTT的傳奇裡,5樓最喜歡自錶,偏偏我住5樓很久了。 : 唯一的問題是,很多人明明跟我住同一樓,卻總是聲稱他們住4樓還是9樓。 : 唉何必呢? : 冤冤相報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 這可不代表國民黨可以惡搞民進黨以後還要民進黨摸摸鼻子認了。 ^^^^^^^^^^^^^^^^^^^^ 喔?試證明這最近這是『國民黨惡搞民進黨』阿! 看看是有國民黨高層下給北院,說一定要押扁的條子, 還是周占春有接到國民黨高層的條子主動提出併案聲請 沒要你被惡搞還摸摸鼻子認了,嘴巴長在你臉上 你能證明的了這中間的因果關係,說明『國民黨真的在惡搞』 比如說看北院周占春等人誰襯衫裡有什麼上面傳來的小紙條等 或是那個府院高層跟洪英花還是黃瑞華一樣有直接去找賴英照talk talk 又或者說跟周占春被人家翻他以前的裁定一樣,找出實例證明本案處理有蹊蹺之嫌 .....等等等 可以證明這些情事,而不是只會看2100自以為, 那你民進黨就大聲嚷嚷出來,指著北院鼻子罵政治力介入 國民黨保證下不了台當場被轟死,我還跟你一起轟 證明不了,身為一個法律人,就少跟無恥政客名嘴一樣做這種揣測吧 你又不是邱毅,何必這麼被迫害妄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5.179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45.179 (01/02 19:17)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218.166.145.179 (01/02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