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boy11 (tt)
看板KMT
標題Re: [新聞]CECA簽後再審?王金平:怎監督
時間Thu Feb 26 20:26:19 2009
※ 引述《manfale (自由時報證明本人是深綠)》之銘言:
: ※ 引述《hayabusa (責任)》之銘言:
: : 就是搞不懂,有些官員就是喜歡擔大責任。
: : 但是偏偏能力不到那兒。
: : 連黨內同志想幫忙你,還避之唯恐不及。
: 奇怪了 締結條約是先定後審這檔事 難道不是常識嗎?
: 全世界哪個國家的國會不是事後追認批准或是保留條款的?
: 別的不說
: 當年入WTO談判 跟哪個國家是先審後定的 想就教這位朋友
那奇怪了
那怎麼歐洲如果有國家要加入歐盟簽約
都是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
才能簽約加入的呢?
搞不好什麼先簽後審原則是您自己編出來的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0.107
推 CrazyMarc:外國憲法在台灣適用? 123.193.32.84 02/26 21:17
→ CrazyMarc:條約成立和生效的區別,這不難懂吧? 123.193.32.84 02/26 21:18
→ CrazyMarc:內容形成和決定是兩回事 123.193.32.84 02/26 21:19
推 manfale:樓上的,他這篇的資訊全是錯的,不必認真 59.105.32.167 02/26 21:24
推 chiachenyu:M大~麻煩你幫我解釋一下國際法則 114.43.160.111 02/2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