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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fale (自由時報證明本人是深綠)》之銘言: : ※ 引述《hayabusa (責任)》之銘言: : : 就是搞不懂,有些官員就是喜歡擔大責任。 : : 但是偏偏能力不到那兒。 : : 連黨內同志想幫忙你,還避之唯恐不及。 : 奇怪了 締結條約是先定後審這檔事 難道不是常識嗎? : 全世界哪個國家的國會不是事後追認批准或是保留條款的? : 別的不說 : 當年入WTO談判 跟哪個國家是先審後定的 想就教這位朋友 那奇怪了 那怎麼歐洲如果有國家要加入歐盟簽約 都是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 才能簽約加入的呢? 搞不好什麼先簽後審原則是您自己編出來的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0.107
CrazyMarc:外國憲法在台灣適用? 123.193.32.84 02/26 21:17
CrazyMarc:條約成立和生效的區別,這不難懂吧? 123.193.32.84 02/26 21:18
CrazyMarc:內容形成和決定是兩回事 123.193.32.84 02/26 21:19
manfale:樓上的,他這篇的資訊全是錯的,不必認真 59.105.32.167 02/26 21:24
chiachenyu:M大~麻煩你幫我解釋一下國際法則 114.43.160.111 02/2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