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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arc (Dark Blue)》之銘言: : 來看看釋字585號的關鍵字 : 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 : 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 : 簡單說,行政院願意主動與立法院磋商,分享政策形成,以達成兩院和諧,如此 : 固應鼓勵,然而立法院主動要求參與政策形成過程,這是把憲法當擺設就是了? : 再看看「大法官」怎麼說的(同號解釋) : 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 : 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 在憲政權力中,固然沒有完全不可分享的權力,不過大法官會議明示了, : 分享權力有其界線,以避免責任政治被架空,締約形成,固然行政院可不 : 排除立法院之參與,但是立法院無權要求參與內容之形成,因為這是行政 : 權中,外交權的核心領域。 : 當初585號出來搧立院一巴掌的時候,那些叫好的人怎麼今天反過來支持 : 立法院擴權? : 這件事會挺王金平這句話的的人,不是麻瓜(不懂法)就是立場反覆… 立法院會這樣還不都是因為現在的事實根本沒有所謂事後監督權 憲法的確是要求權力分立與制衡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 立法權在過去九個月就這樣萎縮了 也因此才有行政院立法局的稱號出現 國民黨的高層給不給這些立法委員完整的行使立法權呢? 在完全沒有立法院參與(任何形式)的談判 當約締結了送交立法院 黨中央一聲令下全力護航 有那個委員敢冒著被黨紀處分的風險跳出來 就算有 也只是一小顆石頭 踢走就算了 在憲政體制下 政黨過度干預國會自主的情形 有沒有比權力失衡來的嚴重我不知道 不過我很好奇國民黨的國會議員是真的不知道事前參與實質審查違憲 還是明知道違憲但是為了有辦法參與實質的監督還是要這樣搞 反正我要的國會參與是屬於讓行政、立法溝通更順暢而已 用委員會或是何種方式去關心談判的過程及內容 這個我都可以接受 但我只要資訊能及時透過國會的關心反映給全國的民眾知道就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9.144
manfale:沒有什麼政黨過度干預國會自主這種事情 59.105.32.167 02/27 00:08
manfale:政黨的意志就是透過國會來表現,政黨=人民 59.105.32.167 02/27 00:09
manfale:你這篇就是完全沒有政黨政治概念的產物 59.105.32.167 02/27 00:11
larusa:你這樣 那些委員的壓力會很大喔122.117.239.144 02/27 00:12
manfale:這一直都是委員的壓力啊 59.105.32.167 02/27 00:17
CrazyMarc:如果黨中央那麼屌,沈老就是監院副院長 123.193.32.84 02/27 00:40
larusa:無關緊要的人事案 V.S. 極重要的協定審議122.117.239.144 02/27 01:21
larusa:黨中央屌不屌 拭目以待啦122.117.239.144 02/27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