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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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CECA簽後再審?王金平:怎監督
時間Fri Feb 27 00:42:33 2009
※ 引述《manfale (自由時報證明本人是深綠)》之銘言:
: 立法權從來就沒有萎縮過
: 你根本就沒搞清楚政黨政治的概念
: 政黨就是以某種意識型態提名候選人出來選舉 爭取同一意識型態選民的支持
: 而政黨的意志也因此藉由選上的國會議員來表現出來
: 簡單來說 政黨=人民 政黨在國會運作後所產生的意見=國會的意見
: 你有聽過人民干預國會自主這種事情嗎?
: 推 larusa:雖然理論說的很好聽 理論與現實脫節了 122.117.239.144 02/27 00:18
: 我覺得你是有一點沒有通 所以才會把這個給搞混
: → larusa:黨的意志在立院有黨鞭貫徹是沒錯 但黨的意 122.117.239.144 02/27 00:20
: → larusa:志可以讓立院黨團放棄實質監督嗎? 在黨的 122.117.239.144 02/27 00:21
: → larusa:意志作祟下 才會有王跟其他立委說的 很難再 122.117.239.144 02/27 00:22
: → larusa:推翻行政權締結的案子 122.117.239.144 02/27 00:23
: 你還是沒搞懂 再說一次 在目前情形下 黨的意志=黨團的意志=國會意志
: 國會並沒有放棄實質監督 而是國會認為行政權案子合理
: → larusa:這又變成政黨去侵害立法權的行使 122.117.239.144 02/27 00:24
: 政黨哪有可能侵害立法權 政黨就是人民 你有看過人民侵害立法權的嗎? =.=
: → chiachenyu:我感覺也是和現實不符合 114.43.160.111 02/27 00:29
: → chiachenyu:那府院的意思跟黨一樣嗎? 114.43.160.111 02/27 00:30
: 府院都是同個黨 兩者意思一樣很合理啊
我節錄一下之前文件的某一段好了
我想有些人根本連看都不看吧
「但是因為立法院有事後的審議權,蓋條約一旦制訂之後,行政院即負有提出
之義務,方符合條約性質的國際協議所需要的國會監督程序,以達憲法對於
權利分立制衡的要求,且若該條約要在國內直接生效,也能夠由此取得正當
性基礎。
是以行政權為避免於事後未能獲得立法權的批准或附加條件,而使
得行政權負擔重新談判、重新締約的風險與國際法上責任,是以在憲法上雖
然沒有將條約締結之前的擬定予以規範,但是於實踐上行政權為避免上述狀
況,多半會事先即與立法權進行溝通,以取得一致性的意見,好使得後來的
審議程序得以加速與順利。然與立法權進行的溝通,需要以院會、委員會、
或其他特別組織之團體(例如由國會派員參加代表團,條約締結法草案中第
五條第二項即有採此意見),則尚有各種形成可能。」
立法院想直接把手伸進去談判桌上固然違憲
但把立法院甩在一旁也有陷其於不義的成分
說黨的意志=行政權的意志=立法權的意志
才真的是把憲法之中權力分立與制衡的觀念完全拋在一旁
另一段
於外交部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中,第五條規定:「條約及協定由外交部主辦。
條約或協定之內容具專門性、技術性,以主管機關簽訂為宜者,得經行政院同意,
由其主辦。」基本上亦認為條約的主辦擬定權係屬於行政權方,然第七條中規定:
「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先就談判之總方針及原則,與立法院
相關委員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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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39.144
※ 編輯: larusa 來自: 122.117.239.144 (02/27 00:45)
推 manfale:沒有學術價值的文章,根本不值得一看 59.105.32.167 02/27 00:46
→ larusa:哈 人家還是比你有法學素養啊122.117.239.144 02/27 00:48
→ manfale:科科,你確定嗎? 信心哪來的? 59.105.32.167 02/27 00:49
從對待事情的心態就知道了
或許你覺得台大法研所的學生寫的報告沒有價值
但是否有價值看過才知道
台大法研所的學生寫的報告有沒有學術價值
教授也是看過才知道
更何況是你連看都不看
因此我很肯定啦
※ 編輯: larusa 來自: 122.117.239.144 (02/27 00:53)
推 khan:你深綠?信心哪來的阿...114.137.148.140 02/27 00:51
推 manfale:科科,法研所的報告本來就沒啥價值 59.105.32.167 02/27 00:55
→ chiachenyu:提超多數據跟論點,他也只會硬凹 114.43.160.111 02/27 00:55
※ 編輯: larusa 來自: 122.117.239.144 (02/27 00:56)
→ manfale:辯不過就說人在拗,特別這人私法公法搞混 59.105.32.167 02/27 00:57
→ larusa:反正我就報告到此 別人怎麼想我真的管不著122.117.239.144 02/27 00:58
→ supa64:台大法學院?野草莓的那群嗎(菸 123.204.92.120 02/27 18:34
→ larusa:哈哈 樓上依舊歡樂122.117.239.144 02/27 19:44
推 CrazyMarc:徐州大學很了不起嗎?很輕鬆就畢業了 123.193.32.84 02/27 19:47
推 CrazyMarc:去年貓大出題照樣只能回家反省…… 123.193.32.84 02/27 19:51
推 supa64:是啊,野草莓學運那群人的身分不敢坦承啦? 123.204.92.120 02/27 20:10
→ supa64:誰比誰歡樂啦? 123.204.92.120 02/27 20:11
→ larusa:兩位慢慢品嚐高高在上的感覺 不打擾了122.117.239.144 02/27 21:09
推 supa64:你可以逃避了(菸 123.204.92.120 02/27 21:50
→ larusa:還真是不死心的持續印證我所說的 真是有恆122.117.239.144 02/27 22:04
→ larusa:心 加油囉122.117.239.144 02/27 22:06
推 supa64:彼此彼此,你替代我驗證了人真是好容易受欺 123.204.92.120 02/27 22:37
→ supa64:騙,我怎麼會恥笑你勒,科科,感激不盡喔 123.204.92.120 02/27 22:38
→ larusa:如果你也覺得有受益那就好了 本人阿Q122.117.239.144 02/27 22:38
→ supa64:你要問問某R搂,起碼我是知道這些人背景,你? 123.204.92.120 02/27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