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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exboy11:笑死人 哪條法律說不能先公投? 114.198.180.107 02/27 22:13 : → exboy11:法律哩 哈哈... 114.198.180.107 02/27 22:13 : → CrazyMarc:哪條法律說不能先簽? 123.193.32.84 02/27 22:14 : → CrazyMarc:哪一條禁止行政機關先簽? 123.193.32.84 02/27 22:14 : → exboy11:所以說 現在要看哪種方式比較合理嘛 114.198.180.107 02/27 22:20 : → roxinnccu:一樣效果,少花錢的永遠更合理 218.166.155.157 02/27 22:26 來說一下小弟對於先公投還是後公投的意見好了 以國際條約(協議)締結來說 小弟是認為公投擺在最後一道關卡會較為恰當 今天如果DPP連署了一項公投案 題目是是否贊成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投票結果如果是不贊成 那斷了政府一條路不也等於斷了台灣自己的一條路 如果是贊成 這樣政府跟對岸談的時候高度豈不是就矮了一節 因為國內就是要政府簽這個 對岸掌握了談判的優勢 政府到時談一個鳥約 又被國內罵到半死 若是不成案 爭議依然無解 無助於國內意見的溝通 因此小弟認為公投擺在最後面當作最後一道牆 然後由行政部門談或者立法院審議時做出下面這條但書 「當中華民國舉行公民投票否決本協定時,此協定立即失效。」 這樣可以確保行政、立法、人民三道關卡來替這個案子進行把關 我想到最後不論結果如何 都不會再有人有意見 是不應該有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9.144
roxinnccu:這樣也是一個可行的折衷,我是一直搞不218.166.155.157 02/27 22:40
roxinnccu:懂阿,台語都會講十嘴九屁股,怎麼會有218.166.155.157 02/27 22:40
roxinnccu:人想要在締約的過程中就用公投去搞,用218.166.155.157 02/27 22:41
roxinnccu:立法院去參與都不但違憲且無效率了218.166.155.157 02/27 22:41
roxinnccu:放在最後也是行,不過記得記載所需花費218.166.155.157 02/27 22:42
exboy11:是可以的作法 但馬恐怕不可能這麼做114.198.180.107 02/27 22:43
roxinnccu:我就不贊成,我只是說可接受的折衷218.166.155.157 02/27 22:44
roxinnccu:恁爸不想多花錢換另一次十嘴九屁股...218.166.155.157 02/27 22:44
exboy11:呵 花費勒? 那怎不說總統間接選舉省錢?114.198.180.107 02/27 22:44
roxinnccu:就說了你閣下根本不懂總統直選的憲法意218.166.155.157 02/27 22:45
exboy11:像對岸一樣的制度恐怕是最省錢的唷~~~114.198.180.107 02/27 22:45
exboy11:不要搞笑好嘛?114.198.180.107 02/27 22:45
roxinnccu:義,有支持者如你,民進黨不需要敵人218.166.155.157 02/27 22:45
CrazyMarc:怎麼看到某e狂紮稻草人? 123.193.32.84 02/27 22:46
larusa:r大息怒啦 針對事情討論就好 不然最後又偏122.117.239.144 02/27 22:46
roxinnccu:話說以前總統本就是間接選舉的(攤手)218.166.155.157 02/27 22:46
larusa:了122.117.239.144 02/27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