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來說一下小弟對於先公投還是後公投的意見好了
: 以國際條約(協議)締結來說
: 小弟是認為公投擺在最後一道關卡會較為恰當
: 今天如果DPP連署了一項公投案
: 題目是是否贊成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 投票結果如果是不贊成 那斷了政府一條路不也等於斷了台灣自己的一條路
: 如果是贊成 這樣政府跟對岸談的時候高度豈不是就矮了一節
: 因為國內就是要政府簽這個
: 對岸掌握了談判的優勢 政府到時談一個鳥約 又被國內罵到半死
: 若是不成案 爭議依然無解 無助於國內意見的溝通
: 因此小弟認為公投擺在最後面當作最後一道牆
: 然後由行政部門談或者立法院審議時做出下面這條但書
: 「當中華民國舉行公民投票否決本協定時,此協定立即失效。」
: 這樣可以確保行政、立法、人民三道關卡來替這個案子進行把關
: 我想到最後不論結果如何 都不會再有人有意見 是不應該有
: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看法
公投當然是個可行的方法 但是門檻要如何界定
以及題目要如何設定 都是大問題
如果要像過去的黨產公投 加入聯合國公投一樣
設定成投票率不超過五成就視同否決
那樣只要反對者不去領票 公投就會以否決收場
這樣顯然不會是國民黨想要的
但如果門檻設定的太低 也會引起另外的批評
或許在設定規則之前還會有一番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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