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boy11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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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謊言:立法院不通過 CECA就不實施
時間Sat Feb 28 07:02:44 2009
最近一直在注意有關於"先簽後審"的實質意義
今天終於看到它真正的意思了
今天賴幸媛說:
牽涉法律修改的部份 要送立法院審議
不牽涉法律修改的部份 則送立法院備查
因此就算立法院不通過
無關法律修改的部份仍然會強制實施
不管你怎嚜反對都沒用
原來是如此
我本來還以為馬英九說要送立院審查
是要把整個條文送到立法院逐條通過
沒想到竟然是這種跟大三通一樣的結果
我想問 如果你開放大陸勞工跟農產品輸台
那需要更改法律嗎?
馬英九這種混淆視聽的惡劣說法
恐怕只會讓公投的民意更加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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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98.1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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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xinnccu:你閣下看的懂民進黨總統公佈的95條嗎218.166.155.157 02/28 07:47
→ roxinnccu:最後一段,不要嘴炮了,去連署吧,呵呵218.166.155.157 02/28 07:51
推 silveryfox99:公投的民意?造假出來的連署單嗎? 61.229.157.221 02/28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