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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日本的移民政策正在給他的人口負成長侵蝕,縱使如此日本的國籍法 也不敢給他搞歧視條款,請自己查閱日本國籍法第五到九條。 之前日本政府的做法只是審查給他很GY,真正有問題的第三條也被 日本最高法院宣告違憲。日本不鳥人權公約?跟你講好像相反 再者,今天提到的大陸配偶的非婚生子女問題,退一步講中華民國憲法講求 平等原則,他的父母親是中華民國國民,為何無法享受與國民同等待遇 今天講的不是偷渡客,而是合法手段者。 今天的爭議根本不在非國籍人士,那些陸籍配偶的前子女在國籍法上可以 合法取得國籍的,你可以繼續扯不要人權沒關係。 ※ 引述《piliwu (S.O.S)》之銘言: : 如果你是男的,恭喜你不要說你不可能,就算你娶了日本老婆兒女在日本出生都不可能 : 如果你是女的,找一個日本男人結婚,但你還不是日本人,不過你的後代就是了 : 當然王桑這種特例或一些巴西足球員等例外 : 不過正常來說在日本你可以因工作有居留權,但不可能轉換成公民權 : 照這麼說日本不但沒人權還性別歧視,不過我相信西方人比美國大方的不多 : 加拿大有投資移民,意思就是你有錢就可以沒錢不行,這不是歧視窮人嗎? : 移民政策本來就是各國裁量權,保障非公民的人權不代表要給他們權利跟福利 : 在美國是因為他們對外來移民很善良,除了印度安人誰不是移民的? : 對外來人設置門檻根本沒什麼,台灣外勞仲介吸那麼多外勞血汗錢都沒人在叫了 : 人權公約本來就是簽假的難道是真的嗎? : 合法外勞都被吸血,還有假結婚過來賣的一天要接幾個客人? : 我還知道假丈夫一次領10萬元,這都不可笑了 : 只是移民政策哪談得上人權,沒道理我們繳稅給別國人使用福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9.2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