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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牽扯到一個人權的問題 菸害防制法的規定比較其他國家,算是過度嚴格 就跟我國的著作權法一樣 商家要不要禁菸應該還給商家,既然室內場所以已經禁止抽菸 那麼室外必須適度的留給抽菸族。 我不是抽菸一族,但是對於菸害防制法的範疇一直不是很認同。 ※ 引述《divina (callas)》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則報導 : 菸害新法上路周年 吸菸人口少33萬 公視 (2010-01-08 ) : 菸害新法上路後,禁煙範圍擴大,從辦公室到樓梯間、停車場等要全面禁菸, : 菸品販售也有嚴格規定,究竟成效如何?衛生署公佈最新統計資料, : 吸煙人口從97年的 21.92%下降到98年的19.99%,換算起來大約少了33萬吸菸人口。 : 之前菸害新法上路的時候,也是一堆人幹橋, : 結果確實有罰則的施行下去之後,僅僅一年就看到了成效。 : 台灣吸煙人口為19%,其中女性大概3%, : 所以換言之,金小刀跟國民黨是不是只想要那19%的選票, : 另外也不想要婦女選票囉? : 是你就大聲的說!!!!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