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micoma:我不是覺得這政策的目的是讓抽菸者覺得抽 173.68.114.48 01/18 06:07
→ semicoma:菸不好 而是認為根本不要去管 而是透過其 173.68.114.48 01/18 06:07
→ semicoma:他方式宣導 // 不過我討厭二手菸 因此這 173.68.114.48 01/18 06:08
→ semicoma:法令的推行我也是受益者就是 // 地點的推 173.68.114.48 01/18 06:08
→ semicoma:(打錯字)選擇和吸菸區跟外界的隔絕 一定 173.68.114.48 01/18 06:09
→ semicoma:有辦法解決 這點我不懷疑 // 除了限縮吸 173.68.114.48 01/18 06:11
→ semicoma:菸者權利外 持續的健康宣導還是必要的 173.68.114.48 01/18 06:12
→ semicoma:除了吸菸者之外 有打算朝菸商開刀嗎? 173.68.114.48 01/18 06:12
政府有說因為推行這個政策就要減少健康宣導嗎?..沒有吧!
也不是只能做 A 或是做 B,兩者並行不是很好?
如果這個政策的主要目的,不是希望消費者減少抽煙量,
而是因為其他的公眾利益(環境整潔、二手煙問題...etc)
我不知道對菸商開刀的必要性或是理由在哪裡。
或者請你告訴我,你認為政府不希望民眾邊走邊抽菸的主要理由是什麼,
而這個主要理由和對不對菸商開刀有什麼關連性?
→ semicoma:至於日本的例子 當參考而已 但不是用來說 173.68.114.48 01/18 06:15
→ semicoma:明這樣子做絕對好吧? 173.68.114.48 01/18 06:15
當然只是個參考,又不是說外國的東西一定好,
但是這個例子可以說明定點設置或是禁止邊走邊抽的政策未必前無古人,
不用那麼懷疑定點設置吸煙區的可行性。
※ 編輯: DSNT 來自: 69.123.47.84 (01/18 06:58)
推 semicoma:我這些只是提出來討論 可沒代表我的立場 173.68.114.48 01/18 07:21
→ semicoma:你把你的立場講清楚就好 不用要求別人非 173.68.114.48 01/18 07:21
→ semicoma:跟你辯論之類的 173.68.114.48 01/18 07:22
每個人對每一個政策的背後意義都有不同的解讀,
我的解讀是因為其他的公眾利益,但是看你的文章似乎你不這麼覺得。
與其我在那裡亂猜,不如你直接說明一下。
所以我「請」你告訴我你覺得的主要理由是什麼,
這樣子你也可以覺得我要求你非跟我辯論,我是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 semicoma:對菸商開刀不是指開罰 這邊我用字不精準 173.68.114.48 01/18 07:24
推 semicoma:有沒可能克個特別稅在菸商的所得上? 我不 173.68.114.48 01/18 07:26
→ semicoma:確定這樣合不合理 單純提出來討論 173.68.114.48 01/18 07:26
不管是開刀、開罰、或是其他的手法詞彙,
我不知道依我覺得的政府推這個政策的主要原因(環境整潔,二手煙..)
有什麼理由要對菸商出手。
所以我「請」你告訴我你覺得的政府推這個政策主要原因是什麼,
也許依你覺得的主要原因,是可以和對菸商出手有所關連性的。
→ semicoma:至於你的提問"不要邊走路邊抽菸有這麼難 173.68.114.48 01/18 07:27
→ semicoma:嗎?" 問題應該不是在邊走路邊抽菸 而該是 173.68.114.48 01/18 07:27
→ semicoma:有人出現時要有沒停止抽菸 能盡量辦到才 173.68.114.48 01/18 07:29
凡事就求一個字: Balance ....
非吸菸者的權益要顧,吸菸者的權益也要顧,
如果政府要求有人出現時就要停止抽菸,我就會幹樵政府管太多了。
有時候,彼此尊重真的不是一件難事。
→ semicoma:叫真的尊重吧? 不然農夫三更半夜走在田地 173.68.114.48 01/18 07:30
→ semicoma:小徑上吸菸 是礙到誰了? 這樣也要用法條 173.68.114.48 01/18 07:31
本篇原文就有建議過你,有時候多想三分鐘,相信你舉得例子會更好。
就算法條真的訂下來了,你覺得你說的情況會有可能發生嗎?
這樣子吧,如果你說的例子真的發生了,到時候請寄站內信跟我說,
我會給對方我的郵政信箱,請他寄帳單來我幫他付怎麼樣?
→ semicoma:來管? 現實跟理想有落差 我能接受宣導理 173.68.114.48 01/18 07:31
→ semicoma:想的同時 也用適當法條來限制/懲罰妨礙別 173.68.114.48 01/18 07:32
→ semicoma:人免於二手菸危害的人 若是這樣 政府恐怕 173.68.114.48 01/18 07:33
→ semicoma:要把立這種法條真正的原因點出來 重點在 173.68.114.48 01/18 07:35
→ semicoma:自然而然的相互尊重 而不是別邊走邊抽菸 173.68.114.48 01/18 07:36
21世紀已經沒有桃花源了,自然而然的這種理想已經不復存在。
替代的只是先藉由訂定法條來 Push 民眾開始學習,
再讓民眾經由時間習慣於彼此的相互尊重的這種模式。
這個政策是如此,以前像是公共場合不吸煙,垃圾不落地政策也是如此。
※ 編輯: DSNT 來自: 69.123.47.84 (01/18 07:55)
推 Scion:我想說的是,設立"吸菸區"跟設立"禁菸區"是 99.62.28.34 01/18 08:41
→ Scion:兩種不同的概念,前者等於在有例外的前提下 99.62.28.34 01/18 08:42
→ Scion:禁止吸菸,後者則剛好相反,我個人是認為吸 99.62.28.34 01/18 08:42
→ Scion:菸這件事還沒有到需要"禁止"的地步吧.. 99.62.28.34 01/18 08:43
推 roxinnccu:我也認為對吸煙族的禁制已經過頭了 114.43.124.241 01/18 09:35
→ roxinnccu:室內禁止已經差不多了,你如果說健康目 114.43.124.241 01/18 09:36
→ roxinnccu:的的話這樣就夠了,要無限上綱到室外? 114.43.124.241 01/18 09:37
→ roxinnccu:室外有害健康的東西多如狗毛.....那如果 114.43.124.241 01/18 09:37
→ roxinnccu:說牽涉到個人好惡的話,那我個人很討厭 114.43.124.241 01/18 09:38
→ roxinnccu:在大馬路上班時間騎腳踏車的可否禁一下~ 114.43.124.241 01/18 09:39
→ roxinnccu:事實上也阻礙交通+升高交通事故風險~~ 114.43.124.241 01/18 09:39
→ roxinnccu:上次規定公共場合不吸煙我就已經覺得說 114.43.124.241 01/18 09:40
→ roxinnccu:有點過頭了,陳義過高事實上窒礙難行 114.43.124.241 01/18 09:41
推 roxinnccu:(話說,我開始懷念有煙商廣告的F1 XD) 114.43.124.241 01/1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