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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106627.shtml 有護照就有身分證 台灣小孩請回來 【聯合報╱記者許玉君、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1.20 01:00 pm 為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台灣,在台灣設籍者的海外出生子女,未來將可自動取得身分證。 聯合報資料照片為紓解台灣少子化窘境,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昨天表示,為吸引更多海外人 才回台,近期與相關部會研商,讓擁有台灣護照者可自動取得身分證,「把台灣小孩找回 來」。 內政部長簡太郎表示,已送行政院審查的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針對在台設籍者的子女在 海外出生,未來將放寬規定,海外子女將不分年齡,返台直接設籍定居即可。 政府招商如火如荼展開,但人才不足再加上國內少子化情況嚴重,劉憶如認為,政府應逐 步檢討移民政策。 劉憶如說,「出入國及移民法」規定,台灣人在國外生的小孩,可自由選擇是否申請台灣 護照;但如果十二歲以前沒有回台申請身份證,超過十二歲以後,就必須在台灣連續居住 滿一年才能申請得到身分證。 「沒有身分證非常麻煩」,劉憶如強調,在台灣就算持有台灣護照,但沒有身分證,就不 能應徵工作,必須透過雇用公司代為申請工作證,而且還必須定期更換,也不能到銀行開 戶,嚴重影響海外僑胞回台工作定居意願。 雖然內政部已在兩年前(民國九十八年)修法,將回台申請身分證的年齡放寬至二十歲, 但劉憶如認為,國內規定應該比照國外制度,擁有台灣護照者就應該自動取得身分證。 簡太郎說,台灣是有戶籍制度的國家;因此有戶籍一定有國籍,也一定會有身分證。 至於在海外有中華民國護照(如老僑)、但未在台設籍,其子女欲來台設籍定居,新版已 送行政院的入出國移民法也有放寬的規定,屬於來台觀光、旅遊者,可用落地簽或免簽證 ,進來停留三個月,可再延三個月。 屬這類老僑如欲來台設籍者,仍應申請許可,現行規定是拿中華民國護照來台停留三個月 、可再延長三個月,連續停留滿七年、每年住滿一百八十三天後,即可取得居留證,再辦 理設籍取得身分證。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表示,最新版本的移民法,已將停留七年規定, 縮短為五年。 -- 為人民服務 - 太行革命造反司令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8.180.218
genewing:兵役才是個麻罰的問題 125.229.245.40 01/20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