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184507.shtml 性侵犯再犯 關到刑滿 不准假釋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1.03.02 02:43 am 華岡之狼楊文雄二○○七年假釋,在花蓮地檢署裝上電子腳鐐。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陳易辰攝影 在行政院長吳敦義背書下,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答復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講過的話算 數」,再次承諾性侵犯假釋後若再犯,會關到刑期最後一天,不再給假釋。 去年年底, 吳育昇質詢過曾勇夫同樣問題,要求立即著手實施「性侵犯假釋後再犯,不得再核准假釋 ,關到刑期最後一天為止」;當時曾勇夫答覆,性侵犯假釋後再犯者,一定會執行到期滿 ,不會給予假釋。 吳育昇昨天在立法院再次質詢,指性侵犯坐牢期間表現良好假釋出獄,卻又在短時間內 再性侵他人,人神共憤。曾勇夫也承諾「不准再給他們假釋」。 吳育昇說,但上月底法務部回函卻改稱,上次質詢「不算」,並稱無再明文律定不准假 釋必要,似乎要維持原假釋規定,對曾部長、內閣的誠信「將是很大的打擊」。 吳敦義強調,執行假釋有一定有法律和行政規範,法務部長的承諾若符合社會觀感和期 待,且已對立委莊重答復,可透過修改假釋相關規定,達成原先對立委承諾。 吳敦義承諾,會請法務部檢討假釋規定要如何,才能符合原先對立委的承諾,「這也是 對國家、公民的重要承諾」。 「我講過的話算數!」曾勇夫簡短答復表示,「性侵犯再犯、進去的話,絕對不會再給 假釋的機會。」吳育昇追問是否需要配合修正內部規定?曾勇夫說,會再審慎研究,但方 向「不會變」,一定會維持既定承諾。 【2011/03/02 聯合報】@ http://udn.com/ -- 為人民服務 - 太行革命造反司令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6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