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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臉書時既然以馬英九總統為名義, 該臉書自始自當屬於馬英九個人, 同時成為馬英九人格權的一部分 那屬於馬英九個人的專頁,政府是否就不能花錢幫忙經營? 就像總統專機是否只要付油錢,而不論其維護修費用 就可以不經公開招標程序任由總統作輔選甚至純私人行程使用? 而政府花錢請的隨護在總統輔選甚至私人行程該不該跟呢? 如果不跟導致總統發生意外,最後還是國家遭受巨大損失 總統在國家,政黨和私人的多重角色, 本來就不可能切割清楚的, 在現實生活中總統的言論, 發言宣傳國政部分由國家花錢並非不合理, 但同一張嘴發言作輔選或私人發言則不宜使用國家資源 但是否因為政府曾經花錢投資在那張嘴宣傳國政, 那張嘴就成了政府的財產,不能再作政黨或私人用途而發言? 網路世界中臉書的性質就像總統的嘴巴一樣, 在宣導國政時使用國家資源並非不合理, 但不表示那臉書從此專屬於政府, 使他不能做其他用途發言 --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51.113 moondark92: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8/13 23:47
georgebb:小弟也有臉書 從來沒付過費用啊 122.125.66.99 08/14 09:22
georgebb:小弟也有yahoo的E-mail 小弟只有使用權 122.125.66.99 08/14 09:22
georgebb:為什麼馬英九會擁有他臉書的所有權? 122.125.66.99 08/14 09:22
georgebb:說馬英九他有臉書使用權管理權是合理的 122.125.66.99 08/14 09:23
georgebb:所有權? 嗯 呃 呵呵呵 不予置評 122.125.66.99 08/14 09:23
downtoearth:我想你頂多只能宣稱有你所上傳的資料 183.63.21.51 08/15 08:56
downtoearth:跟你輸入的資料的版權 183.63.21.51 08/15 08:56
downtoearth:跟使用權。 183.63.21.51 08/1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