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看板KMT
標題[新聞] 立委提案 國有地統統不准賣
時間Fri Oct 28 09:13:20 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680853.shtml
立委提案 國有地統統不准賣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1.10.28 03:12 am
「我希望為後代子孫留一點土地!」政府過去標售國有地經常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
葆提案修訂國有財產法,要求全台國有土地統統不准賣,除非事先獲得行政院專案核准。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這個立法意旨合理,不反對修法方向;只是修法案一旦通過,
未來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標售國有地的程序會比較複雜。
國產局官員說,目前只有台北市的國有地全面禁售;新北市雖然採個案審查制,但實質上
形同全面禁售。至於大台北地區以外,則禁賣五百坪以上的土地。
根據賴士葆提出的修法版本,等於把禁售令擴及全台,只要是國有房地都不准賣。
賴士葆說,社會各界對國有地標售一直有不同聲音,不少人抨擊國有地是稀有資源,不應
該無限制的賣掉。
此外,國有地標售也被認為是房價飆漲的元凶,進而惡化貧富差距,也提供財團養地賺取
暴利的機會,應該限制,減少土地炒作、抑制房價,並增加土地利用效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四(十一月三日)將審議賴士葆提出的國產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國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並無預定用途者,得予標售」。
賴士葆說,他提案修法:如果沒有預定用途且達最低開發利用面積者,除了專案報經行政
院核准標售者外,「以不標售為原則」。
也就是說,現行的法規對於國有非公用房地的管理原則是「得標售」;修法案如果通過後
,將改為「不標售」,唯一的例外,是行政院專案核准標售的國有房地。
賴士葆強調,標售國有地弊大於利,政府應該以多元開發方式進行,例如出租、委託、合
作或信託、設定地上權,及參與都市更新等方式,提升土地的利用價值。
國產局官員指出,尊重立委的提案,但考量全面禁售衝擊太大,如果連小面積土地都不能
賣,擔心引發不同意見,因此建議小面積土地還是可以續標;至於小面積土地的定義,則
傾向維持目前以五百坪的標準。
也就是說,國產局希望,未來五百坪以下的國有地仍可標售;五百坪以上的要報行政院專
案簽准。
圖/聯合報提供
【2011/10/28 聯合報】@
http://udn.com/
--
為人民服務
- 太行革命造反司令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71.141.2
→ sealoe:我認為 應該全部不能賣 而不是專案 60.248.18.139 10/28 16:35
→ sealoe:搞啥專案只是多個人貪污而以 60.248.18.139 10/28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