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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6768686.shtml 公平會抗韓 將延長聯合行為追訴期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2011.12.08 02:37 pm 面板大廠友達、奇美電,被韓國公平會以共謀操縱市場價格為由裁罰。友達表示會繼續上 訴,奇美電也表示會採取因應對策。面板雙虎今日盤中股價雙雙跌停。 報系資料照片 南韓公平會以違反韓國競爭法規為由,重罰友達284.42億韓圜(約新台幣7.6億元)、彩 晶8.71億韓圜(約台幣2300萬元),行政院公平會今天表示,在不牴觸公平會執法權責下 ,政府在必要情況下會協助廠商,公平會研議仿效韓國,修法將聯合行為的行政裁處權追 訴期,從3年延長為5 年。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聯合行為的案件,各國都相當關注,像友達、奇美電或其他國外 面板業者是否違反托辣斯法的案子,其實台灣的公平會也有調查,但由於台灣行政裁處權 的追訴期是3年,而調查啟動的時間是2006年,目前裁處權已經失效。 孫立群表示,不管是韓國、美國,在有「寬恕政策」法條的情況下,較容易收集違法證據 ,而且像韓國公平會的行政裁處權時效為5年,在延長結案時間的情況下,更有能力完整 蒐集證據並對違法廠商進行開罰。因此,為了避免廠商出現聯合行為及壟斷等違反公平競 爭原則的作為,台灣的公平會也研議修法將聯合行為的行政裁處權追訴期,從3年延長為 5 年。 他說,針對高風險產業,政府也舉辦很多小型的座談會,請曾經被開罰過的廠商來分享經 驗,另外,企業本身若實施「遵法計畫」,也會讓公司比較不容易發生違法行為。 -- 為人民服務 - 太行革命造反司令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6.7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