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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的數量基本精神在於要多,因為才能僅可能的反應民意 而且民意代表越多,民意代表本身的權限會被稀釋(就法案而言) 上次修改選制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問題在於立委減半 立委減半會放大單一選區制超額當選的問題 但並不等於有票票不等值的問題 如果硬要強求純粹票票等值等於犧牲了區域間的平等權, 只是民進黨的人不敢說要增加席次而已,最好方法就是 恢復原本的225席,以區域100政黨125的比例分配,對我國的政治情勢會比較健康。 ※ 引述《hoyunxian (WildDagger)》之銘言: : 呃,那天選舉的時候也曾經跟老媽討論過選區的問題 : 先別提是哪個黨支持現在這種制度的, : 如果真的要修改,大家會認為怎樣改最公平? : 我自己的想法是區域立委一定要少, : 地方議員就已經夠多了,區域立委每一區還搞得跟議員區域一樣大甚至更小, : 不會有種疊床架屋的感覺嗎(搔首) : 還不如就分北中南東外島五個區域, : 然後各選大約5名立委,其他的就改成不分區立委, : 順便取消5%和必須提區域立委的限制,讓小黨也能夠確實參加選舉 : (小黨需不需要做資格審查我覺得那還其次) : 現在這種選制真的會很想高喊「這樣絕對很奇怪啊!」 : (然後,推文請理性討論,請不要扯什麼「就是某黨支持的現在還吵不公平」之類的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81.45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59.124.81.45 (01/18 11:12)
kuopohung:我覺得聯立制會更好 140.117.147.43 01/18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