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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板友向我反應,"應徵文"與"廣告文"之規範是否應分開. 在此作以下說明: 1.廣告文之板規為延用前板主之規範,也就是說,應徵文歸類於廣告文, 依板規規定就是劣文.備份.退回. 在此針對廣告文之規範做小調整,應徵文同樣歸類於廣告文的範圍, 但是,對於"應徵文",將有條件開放,條件如下: 應徵文應徵之工作限"打工"或"PT",且必須從專板(part-time)轉錄才可 另外,限桃園地區或開南人易達的地方←以板主認定為準. (若板主對於有疑問之文章,會先鎖推文,直到與原PO連絡上為止) 2.近日因KNU板友越來越多,討論的範圍當然也會越來越廣,這是樂以見得的, 有任何的疑問與不滿,歡迎踴躍提出,KNU板的進步,需要與大家共同支持. 以上 祝各位 學業進步 ┌2008/4/30┐ ╪ KNU板主 ╪ └mimicton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46.54 ※ 編輯: mimictony 來自: 60.198.142.172 (04/30 23:11)
Celery0605:板友 越來越多了嗎^^ 05/01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