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ggimage:阿第一次販毒就被抓 蠻冤的 (逃) 10/23 00:08
→ Burdened:我也當那簽名檔是個娛樂效果^^" 但有人反應了就必須處理 10/23 00:08
→ Burdened:還請你包含見諒啊 lol 10/23 00:09
推 bossryo:巴哈的小貝才是真正該被捅到死的 10/23 00:37
→ shiuichi:我想巴哈的小貝事件,已經告一段落了!! 10/23 00:40
→ shiuichi:請bossryo大不要再把巴哈戰火延燒至此了....感謝您!! 10/23 00:41
→ shazam:巴哈最大的問題應該是那三隻 10/23 00:44
推 darkiori:公告能回嗎XD 10/23 00:46
→ shiuichi:不好意思,我有點敏感...shazam版友是在說我嗎?? 10/23 00:48
→ icewang:沒被抓到 和 法律不朔及既往 兩者完全不一樣= = 10/23 00:49
推 CantaPerMe:其實是我啦,YAYA A<>Ay 10/23 00:49
推 Burdened:XD 另外兩隻是誰 10/23 00:49
推 CantaPerMe:過兩天就會跳出來了吧 XDD 10/23 00:52
推 icewang:原來有改版規!我搞錯了~ 上面是說哈拉版嗎?bbs快沒文了 10/23 00:58
→ bossryo:對不起@@三魚大@@ 10/23 01:10
→ cola321:法律追溯期有15年 10/23 07:12
→ shiuichi:看來有些板友們不太清楚法律不朔及既往的意思?? 10/23 10:48
→ shiuichi:新法修訂後,在新法修訂前的案件,只能適用舊法!! 10/23 10:51
→ shiuichi:"沒被抓到"跟"法律追溯期"只能用於法規未曾修訂的狀況!! 10/23 10:52
→ shiuichi:既然B大後來有改版規,當然修改的板規不能包到之前的違規! 10/23 10:55
→ icewang:第一條其實原本就有包括了.版規到時越搞越長玩文字遊戲.. 10/23 11:37
→ dfg512:希望某位友站板工不要來這裡 那位友站板工不要來啊 10/23 17:43
→ dfg512:的確 那個友站幾乎沒有文章了 就是因為那位板工風評不好 10/23 17:44
→ dfg512:各位請去看本版的5132篇 就有關友站的那位板工狀況 10/23 17:47
→ Burdened:d板友 要不要來是他人自由 也不要過度放大他板他人事物 10/23 19:57
→ Burdened:這不知道第幾次了 你在他板有過節請於他板解決 10/23 19:58
→ Burdened:不要三不五時就來一下 最後一次警告 下次鬧板論處理 10/23 19:58
推 Rice816:B哥辛苦了..一加班回來就看到這些 @@ 10/24 02:07
推 CantaPerMe:何必給它警告 XD 它見到這邊討不到好處又會四處背刺你 10/24 02:14
→ CantaPerMe:放置play就好了 10/24 02:15
推 Burdened:好吧 邱伯ok就好:| 10/24 04:26
→ dfg512:太誇張了討不到好處 沒有啊太誇張了 我沒有與他什麼過節 10/24 13:31
→ dfg512:只是我想大家都知道那個人吧 大家都知道她狀況吧 10/24 13:32
→ dfg512:大家當公證人吧也感謝本版兩位板工 10/24 13:34
推 shazam:本版有巴哈化的潛力 10/24 19:51
→ yeyagami:原來proudof是dfg512的分身 難怪我就覺得怎麼兩者的文章 10/25 18:31
→ yeyagami:都這麼好笑 你除了會問一些蠢問題 扯別站的事 跟別人的 10/25 18:33
→ yeyagami:私人資料 還會幹嘛? 要不是台灣警方太有效率 你現在可能 10/25 18:35
→ yeyagami:已經不能上網挑釁人了 你知道你自己也很惹人厭嗎 10/25 18:37
→ yeyagami:還是你以為躲在家就沒事 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在中壢嗎 10/25 18:49
推 Rice816:怎麼會又要吵起來了,ye我知道你有氣憤的地方,但是請別在 10/25 18:58
→ Rice816:板上直接對槓起來,還請合作,警告一支。 10/25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