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可以討論「五蘊」,五蘊即色、受、想、行、識,後四者又合
稱名,是故五蘊亦稱「名色」,人能認識這個世界,乃是通過「五蘊
=名色」來運作的。首先,「色」是物質因素,分為「四大」:地、
水、火、風四物,對應堅、濕、煖、動四性,構成山河大地、房舍器
物、和我人的身體等等。再來,受、想、行、識可說是心理層面的分
析,「受」是領納、領受,對境而承受事物的一種心理作用;「想」
是想像,約當於心理學上的意象功能;「行」是「遷流造作」之意,
一顆雜亂妄心,念念生滅、遷流不停,待與外境接觸後,由「行」而
造「業」,此業力就是支配我人生命的力量。受想二蘊不造業,而行
蘊則產生業果,諸繁業果儲藏入我人的阿賴耶識,遇緣則起現行。阿
賴耶識即識中八識之最後、最根本的一識,五蘊當中的「識」內涵極
其深邃,可獨立來談,佛教裡的唯識論亦由此開出。
「識」,乃是人體內在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到外境
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所產生的認識作用。前五識較易瞭
解,此略,第六識即為「意識」,功能著重於「了別」:了解、分別
,約當心理學上「心理活動的統一狀態」。識蘊對想蘊來講是更深一
層的了別與認識,但鄙意以為,欲達心裡活動的統一狀態亦須以意象
功能(想像)為基礎,當然,色、受、行也是認識活動缺一不可的要
素。眼、耳、鼻、舌、身五識了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而意識則可
與五識任何一識同時俱起,發生整體性的了別作用。意識能思,能了
別色法;不只了別現在,也能了別過去與未來;不僅剎那能夠了別,
還能相續不斷的了別;並且能造成業果。換言之,意識對內外之境,
不分色法心法、有形無形、過去現在或未來,皆有了別、比知、推測
的作用。然意識之後還有第七識「末那識」,末那識是「直覺的我」
,執我地恆常審察、思慮量度,思量、執我可謂末那識的特色,約相
當今日心理學的潛意識。但末那識仍未本源,最後還有第八識「阿賴
耶識」,阿賴耶識意「集起之心」,又譯為「藏識」,一切業果造成
的善惡種子通通藏於阿賴耶識,既「能藏」,又是「所藏」,更且「
執藏」。阿賴耶識像是一個種子儲藏庫,藏著無數新舊染淨的萬法種
子,當因緣促動時,庫中種子尋得和以前認識作用業力相符之處,即
表現為「現行」:現在的行為,現行再被薰習又變成新種子儲入阿賴
耶識庫中。
這五蘊八識之說實在是一套強大的認識論,與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和
多瑪斯一脈以來的歐陸認識論傳統有過之而無不及。雖然說末那識和
阿賴耶識似乎還是有點預設的味道,不易為一般經驗所理解接受,但
在我的感覺,五蘊八識可由理性思維而得,不強求先信而後有,說服
力著實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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