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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前幾天被告了 不過正確來說應該是說是被調解委員會找去進行調解 因為之前不小心刮到一台整台停在路上的車 他竟然說要賠三萬!!!!!!!! 只是保險桿小小擦撞到一點點 他竟然說要賠三萬 所以我打算裝可憐一點 然後用學到的法律條文還有交通路權規則吃死他 不知道穿的跟GDAA一樣宅調解委員會不會同情我 T.T 有圖有真相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ILLWEI&b=5&f=1996049174&p=2 對方的車牌是3163 當時他整台車就這樣停著 我因為路太小了對面又有車子急駛所以稍微閃了一下 竟然這樣要三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56.246 ※ 編輯: billwei 來自: 220.228.156.246 (06/12 23:49)
Fallswind:那是一台大L.... 06/13 00:25
gdaa:靠夭... 06/13 00:55
kenbird:也太衰.. 06/13 21:49
kenbird:話說回來你想借爛破爛汗衫應該找廖卡府哈哈 06/13 21:50
gdaa:嗯 廖卡府是破爛之王 06/14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