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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mtcatai (來鬥寵物吧!￾   ￾)》之銘言: : 這篇文章可能又會引起爭議或否,但這是交流的一部份,不高興、不同意就說出來! : 針對前面有一場論戰,一者學習語言的抉擇因素,一者經濟學的完備與否。 : 我想先聲明,我對經濟學完全沒有偏見,我現在要講的是一個經濟學立論的盲點 : "推論如此,利益如此,理論的正確如此,行事也應如此" ^^^^^^^^^^^^^^^^^^^^^^^^^^^^^^^^^^^^^^^^^ 這一句我不太懂 解釋一下吧!!!!! : 正確嗎? : 給各位一些時間考慮。 : 比如說 : 舉個實在例子,「有能力的人,是否應該要讓他完全發揮其能力?」 : 如果比爾蓋茲有能力創造強大的壟斷王國,這是他的能力、努力,是否應該容許他盡情 : 發揮他的能力,並且獲得應當的報酬?經濟或其他的領域﹝尤其是有利益產生的領域﹞ : 是否應該讓一個人完全發揮其所能?能力較好的人是否應當獲得承認其優勢? : 能力較差的人是否應該承認其劣勢並心服口服,毫無怨言? : 對於這個問題,請大家發表意見! 因為前面不太能完全了解你的意思 我就針對你舉的例子提一點個人的看法 經濟學所追求的 就如同上一次我所提過的 應該是社會分配的平均 但這裡所謂的平均 並不是社會主義式的平均 而是依能力高低 求每人之應得報酬 對於比爾蓋茲之所以為人所詬病的原因並不是經濟學家執意不允許獨占的存在 而是比爾蓋茲所得的報酬不應該價值如此之多 而他利用了所謂的資訊不對稱 造成不完全賽局 而得到之報酬 因此 並不是不承認他的能力 而是他的能力已經得到除了應有利潤之外 還加上了"超額利潤" 注意!!!!!!!!!!!!!!!!! 經濟學上所要求的 便是消除超額利潤 使得人人的勞動報酬恰等於其勞動價值 大概就是降..... -- 以上是我的小小看法 大家多指教 翹課翹太多 可能不一定對 -- ╭╦═ ═╩ ╔╦═╮ ● ↗ ╔═╗ ╯║ ↘ ╬═ ╰═ ╠═╣ ╔╦╗ ║ ○╰╦ ╚═╝ ╠╬║ ║║║ ╚═╯ ╚╯ ㊣Lemid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