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athy (扥澤兒童合唱團)》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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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OLYBELL3 (You stole my story) 看板: B92A012XX
: 標題: [轉錄][公告] 讓你暑假不好過
: 時間: Sun Jun 20 04:21:3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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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igdog (pigdog) 看板: B92A013XX
: 標題: [公告] 讓你暑假不好過
: 時間: Sun Jun 20 03:22:57 2004
: 一、
: 某80歲老翁某甲與其妻某乙跟兩子A、B同住。A中年失業,向某甲借錢週轉遭拒遂
: 懷恨在心。而B雖然同住,但是整日看不到人,好像把家當成旅館一樣。
: 一日,A買酒想假借父子二人一起喝幾杯的機會,趁某甲酒後意識不清醒之際下手殺某
: 甲,並謀取遺產。某甲平日酒品就不好,喝了酒會隨手拿起身邊的東西亂打人,而這
: 次某甲果然老毛病又犯,隨手拿起身邊的鐮刀正欲砍向A。當此之際,A沒有發現某甲
: 正要攻擊自己,而按照自己原先的計畫拿起桌上的煙灰缸就往某甲頭上猛擊。某甲倒
: 地血流不止,A旋即逃離現場。
: 這時候在房裡的某乙聽到聲響跑出來查看,看到倒臥在血泊中的某甲,嚇得心臟病發
: 作倒在地上。偶而外出回家的B看見某甲與某乙倒在地上,怕留在現場的話自己會被
: 懷疑涉嫌,於是見死不救地離開了現場。
: 事後鄰居發覺不對,將某甲與某乙緊急送醫,送醫後某甲僥倖未死,但某乙則不幸
: 死亡。
: 試問以上的結果其效果是否可以歸屬於A、B的行為。
: ※參考法條:§271、§276、§293、§294
: A的行為:
: 採防衛意思不要說,所以偶然防衛亦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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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啥米碗糕???阻卻違法事由竟然可以忽略主觀意識?
偶然防衛,就是欠缺主觀正當防衛意思,不構成正當防衛。
: 加害動機或目的等,與正當防衛的成立與否無關。
: 正當防衛的必要性是指「消極地沒有迴避的義務」而已,客觀上某甲可能會傷或殺害A,
: 所以A的行為具有防衛效果,也有必要性。
: 至於必要的程度方面,亦即相當性的方面,本案應該沒有逾越相當性。
: 縱或否定因果關係,A的行為仍有成立預備殺人罪的可能性。其有預備的實行行為性,
: 且有危險。
: 某乙與A行為間的關係是有科學的事實關係,而且從迴避可能的規範性觀點而言,如果A
: 順從法規範的要求而不為殺人行為的話,那某乙應該不會死亡。所以具有條件關係。
: 不過,雖然有條件關係,因為第三人介入行為(B的不作為),其效果凌駕於A殺害某
: 甲的行為(心臟病首重即時救護),且也是個異常的介入,所以否定A行為與某乙嚇昏
: 死亡一事間的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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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早被揚棄的說法,就目前的條件說而言,A的行為具有「對於結果之出現,不可想像
其不存在」這個特色,所以A的行為和乙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但是,A是否製造一個法律不
允許的風險,並且風險實現,的確。但是,A的行為對於乙的死亡結果的影響並未到最終꜊局,亦即到B看到乙的時候,乙尚未死亡,而B不純正不作為的行為使得乙死亡,即超越
A的行為對於乙的死亡結果的終局因果關係,當然A的行為仍與乙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但是
乙的死亡不可歸責於A,故A僅負殺人未遂之刑責。
: B的行為:
: 基於法令,B有保證人地位,不過因為支配領域沒有形成,所以沒有作為義務,據此
: 不能將某甲與某乙的結果的效果歸屬於B。
: 不過若認為B縱或不常在家,但是以當時的情況而言,B的不作為其實已經形成了排
: 他的支配領域,所以要負義務者遺棄致死罪,則仍舊給分。
: 二、
: 某甲脾氣暴躁,常常無故辱罵其傭人或亂扣薪水。而某甲有個習慣就是前一天晚上會
: 叫傭人泡好咖啡放在冰箱冰,隔天吃早餐時就有冰咖啡可以喝。一日,傭人A又被辱
: 罵氣憤難耐,在泡咖啡的時候偷偷下毒,然後把毒咖啡冰在冰箱。然而後來某甲接
: 到一通電話得知自己打敗了商場上的敵手,心情大佳的情形下,想到幾小時前無端辱
: 罵A,竟然突發奇想把A找來要加A的薪水。A心花怒放,就把有毒的咖啡倒掉,另換了
: 一杯咖啡。
: 巧的是,當天另一傭人B也想殺某甲。因為B沒錢透過黑道購買毒藥,於是就上網查了
: 毒藥的相關資料,並胡亂地買了些化學原料回來自己調配毒藥,調好以後加入A後來
: 換置的咖啡裡。
: 怎料B不僅是調錯劑量,而且買回來的化學原料中其中有一些是過期無法充分發生化
: 學反應的東西,使得B的『毒藥』的藥性對人體其實並無太大傷害。結果當天早上,
: 某甲只是喝了一杯很難喝的咖啡,拉了一整天的肚子,此外並沒有發生什麼事。
: 試問A、B的行為各構成怎樣的犯罪行為類型。
: ※參考法條:§271、§284
: A的行為尚未著手,不過應該成立預備犯,且認定中止(準用中止犯規定)。
: B的行為有實行行為性,不過根據科學判斷當著手時危險性已經不存在,而當我們反時
: 間序列地往前追遡時發覺,以一般經驗法則而言,該當危險性的消失僅是一種偶然,
: 如果條件具備,則一般而言應該可以發展到具有具體危險的著手時刻。據此,B應該
: 是不能犯(方法不能)。既然是殺人的不能未遂,則傷人的部分當然會被吸收掉。
: 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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