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S97-318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幹 今天晚上八點 犯人去派出所自首了 還帶了一名目測5x歲的大叔 (黑髮 地中海微禿 後來自稱是他爸) 和一名目測6x歲的老太太 (滿頭白髮 撐拐杖行走 後來被大叔稱為犯人他媽) 然後最重要的犯人是個看起來蠻年輕的小痞子 (目測大概22~24吧 不過後來問到的答案是28) 幹 他們從頭到尾是都很有誠意的在道歉啦 看起來也蠻可憐的 可是我還是很不爽他們後來的回答 我問了三個問題 首先先問說他當時有沒有喝酒 不過才問到一半 那大叔就在旁邊開始搭腔說 他當時是肚子痛 想要回家上廁所 順便和那老太太一起靠邀說啥 這是他從小就有啥壞習慣 要回家才可以上廁所 還有一上車就想回家之類的鬼話 當然啦 堅持絕對沒喝酒是一定少不了的 幹 我當然是懶得聽他們說這種廢話 能夠找到這種爛到讓我無話可說的理由還真他媽的不簡單 在來我就問他幹麻肇事逃逸 結果還是繼續哈拉一些慌張啦 趕著回家啥鬼的 我當然還是不想聽 於是我就站起來伸了個懶腰 順便問了最後一個問題 (對了 因為都是那大叔站在旁邊跟我哈拉 他都沒講話 所以我就直接改問那大叔問題了) 我問大叔 犯人幹嘛當時不停 然後今天又跑來自首 還有是不是犯人自己想要來的 大叔當然回答啥犯人人很nice的 是他自己想要來的之類的屁話 於是我又發出了那為啥不是昨天(案發後一天) 就來自首 而是等到今天才來 幹你媽的 他爸居然說 "是因為今天看到車子有傷 然後馬上很有心的跑來自首了" 我操 聽到這種答案讓我震驚到站都站不穩 不得已只好扶了一下桌子 結果警察就過來關切了 說了一些不要意氣用事之類的事情 和藹的要我們坐下來放輕鬆 而他都過來了 我當然就順道問了他關於攝影機和刑事責任的部分 確定攝影機有拍到我被撞 (幹 原來我人有飛出去 我居然完全沒感覺) 還有他確定有肇逃之類的刑事起訴後 (有請雕雕解釋闖紅燈+肇逃 會被公訴那些罪?) 我們又開始心平氣和地談起民事和解的部分了 最後在我佛心來了 還有看他們裝可憐裝的很成功的份上 我決定實報實銷 就是修車的7100 + 醫療費 (急診的550 還有明後天去照x光的費用) 然後等所有帳當出來了在跟他們報帳 不過 幹 我還是很不爽它們說謊 因為在出了警局後 大叔和老太太有來關心一下我 他先自我介紹說他是犯人的老爸 (從歲數來看 合情合理) 然後又說那老太太是他媽 (幹 這聽也知道是唬爛 不過也有可能是我耳背 把"奶奶"聽成"媽" 這部分就算了) 老太太也在旁邊說 犯人是因為擔心她的病 她癌症末期 要急著送他去醫院之類 (後來研判送醫院應該是今天的事情 因為她說是要她去醫院時發現車壞了) 不過我怎麼看怎麼不覺得那老太太有癌症末期就是了 算了 大概是我又耳背了 最後 他們問我住哪 我回答完後 他們也回答說他們是住在華夏路的頂好超商附近 幹 所以是之前說趕著回家上廁所是唬爛的嗎? 他家跟出車禍的地方明明就在反方向阿 我幹你媽的 管你有酒駕沒酒駕 理由想好一點我也抓不到你的把柄 但你唬爛唬成這樣是三小 就算說當時是要趕去醫院也不對 半夜兩點有開的醫院大概就剩高醫之類的大醫院了吧 但當天騎小五十追上去的路人說 他開一開就往西轉去了 幹 往西邊的方向根本就沒這種大醫院阿 當我不是在地高雄人歐 總之 不管哪部分是唬爛的 但這傢伙一定沒幾句是真話 不過看在他臨演找那麼好的份上 我也就認栽了 實報實銷就實報實銷 大不了到時候湊個整數當精神賠償 多的部分就捐出去好了 幹 還是大家覺得我該另外報個精神賠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46.189
ciffel:給他兩條路走 12/07 23:04
j781028: 他兩條路走 12/07 23:05
xup721845:我想不出來哪兩條路阿 而且他們看起來家境沒很好 這真是 12/07 23:13
xup721845:讓我苦惱 早知道剛就跟蹤他們回家了 至少多得到一些資料 12/07 23:13
FoxQ:幹一定要精神賠償阿 這麼嚴重的車禍還實報實銷個鬼喔= =y 12/07 23:19
FoxQ:你以為受傷不會痛喔= = 當然是求償個一兩萬不然威脅他要告他 12/07 23:21
FoxQ:過失傷害 除了浪費的時間,受傷會造成多少生活上的不方便 12/07 23:22
xup721845:其實我現在活蹦亂跳的 冏 是說報太多怕他們出不起後續 12/07 23:26
xup721845:會很麻煩 12/07 23:26
notebook789:給他兩條路走 12/07 23:34
turkeyonly:花錢請刁刁 12/07 23:47
xup721845:等雕雕大神上線給建議 12/07 23:48
hikaru677:阿彌陀佛 12/07 23:58
JiGo:反正一定是對方錯,你報太多他們付不起頂多法院見,到時候應 12/08 00:00
JiGo:該還是比7100+550多吧~ 12/08 00:01
notebook789:不是正妹當然就不能手軟 12/08 00:25
wuchihsu:請刁刁當律師幫你打官司 12/08 00:40
dondei2005:雕雕快翻課本 12/08 01:16
moremore99:扶了一下桌子是三小XD 12/08 11:12
ohmygod153:QAQ 12/08 12:45
fxm10099:肇事逃逸就是刑法第185-4(不另論遺棄罪),另外普通傷害罪 12/08 22:12
fxm10099:是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經過被害人向司法警察(官)提起 12/08 22:13
fxm10099:告訴後,檢察官會再偵查並為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12/08 22:14
fxm10099:如果檢察官向法院提出起訴書,就是所謂的公訴了 12/08 22:15
fxm10099:另外因為我跟阿舔分親非故不能當訴訟輔助人 12/08 22:16
fxm10099:然後被害人通常不會有訴訟代理人,因為已有檢察官當靠山 12/08 22:17
xup721845:樓上雕雕大神 快拜 12/08 22:17
fxm10099:通常是被告會請律師,如果被告沒錢還可以聲請公設辯護人 12/08 22:18
xup721845:我大概懶的告他傷害吧 反正會被公訴肇逃就好 12/08 22:23
turkeyonly:朝聖 2010/12/08 12/08 22:40
fxm10099:如果他成立自首可能依65條+57條(犯後態度良好) 12/08 22:40
fxm10099:減到"無刑"的程度,也就是有罪無刑 12/08 22:41
fxm10099:另外還有可能判緩刑 12/08 22:41
wuchihsu:朝聖 12/09 22:56
dondei2005:丟丟每次說的東西我都看不太懂 12/13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