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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zy16854 (可頌)》之銘言: : 還記的去年時 : 學校申請的校外競賽對等獎金 : 學生為校爭光所得到的獎金能申請到+0.5%的學校獎金 剛剛去看了一下課指組的文件, 在"學生參與校外競賽成果獎勵實施要點"這個文件裡, 我是看到在今年有再重新修正過, 所以"可能"跟去年略有落差。(可能) : 但是...最近去申請 : 我們系上有拿到許多獎項 : 其中一個還是前三名(據說獎金不少快六位數) : 但學校卻以地區性比賽的理由...在加由民間主辦 : 將獎金砍成因為是第二名最高只能申請25000就算了~ : 還說這是民間比賽所以又將獎金砍半 這裡我是覺得是否先看看該項的主辦單位呢? 若真的是民間主辦那是不是冤枉學校了? 若不是的話,我覺得可以向上申訴一下。 : 如果...這就是學校對學生幫助學校打知名度所得到的幫助 : 那...還有必要為校爭光嗎.... : 以後都以個人名義去報比賽好了 學校欄就空起來... : 感嘆... 的確是可以以個人名義去報名, 但是是否有想到你是從崑山畢業的, 學校沒名聲,對你的未來也有一些影響吧, 當然你繼續往上唸的話,可能就沒有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65.177
wzy16854:以經沒關系了,事情就讓他過去吧只希望學校能更照顧學弟妹 05/18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