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D2009:除了你錯在公佈資料外,對方也太不夠負責任,是不會打通電 04/02 18:54
→ XD2009:話嗎? 04/02 18:54
推 umachan:感覺好像小學生把同學東西拿走,被老師發現後叫去問話,小 04/02 23:32
→ umachan:學生媽媽說他小孩只是拿去借用一下而已 04/02 23:33
推 bunnyppt:請問樓上你是當事人嗎?還是認識當事人?請問你真的清楚事 04/02 23:46
→ bunnyppt:情原委嗎?還是你認識她媽?請小心言論謝謝 04/02 23:47
→ bunnyppt:其實當事人都有電話及簡訊告知.目前都已留有證據了喔 04/02 23:50
→ kkbnno:我們並未收到任何的簡訊哦~不然不會到最後在網上處理 04/03 00:35
→ kkbnno:bunnyppt你是當事人嗎?我們已經聯絡學校你覺得她之前有心 04/03 00:36
→ kkbnno:出來處理嗎?若不是聯絡學校她為什麼會隔一個半月才出面? 04/03 00:37
→ kkbnno:你覺得她真的留有證據嗎?還是只留寄出東西後的收據? 04/03 00:38
→ kkbnno:要不要把我們各自把聯絡的日期、簡訊拿出來公開一下? 04/03 00:39
→ kkbnno:以上如果bunnyppt不是當事人~那請你不要網上恐嚇別人 04/03 00:40
→ kkbnno:網路言論我們會負責..但也請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04/03 00:41
→ kkbnno:要不要去問一下老師我們是否透過學校處理,早知應該報警! 04/03 00:43
→ kkbnno:未正確移交東西..私自帶走雇主東西未還-是業務侵占罪吧 04/03 00:43
→ Yosan:感覺 bunny一直在喊燙 04/03 01:30
→ yl871015:這處理很簡單阿 就是報警! 但雇主給那麼多薪水跟情面了 04/03 01:34
推 XD2009:bunnyppt被打臉了...呵呵 04/03 02:22
推 abcpoppo:你覺得這個真讚 04/03 03:09
推 proskyboy:打的這麼紅 清明掃墓可以多擺一個紅龜了 04/03 04:43
推 gn00573224:ㄎㄎ 感覺什麼事都找個理由胡弄過去,就都別人的錯 04/03 09:06
→ gn00573224:唉,悲哀 04/03 09:07
推 stan1231:它媽媽真潮 會用PTT 04/03 09:31
推 simoncai:臉都腫起來了~.~ 04/03 10:04
推 ShinDragon:被打臉,好腫喔 XDDDDDD 04/03 12:49
※ 編輯: kkbnno 來自: 122.123.172.62 (04/03 13:27)
→ kkbnno:我把當事人的科系姓名刪除,希望不要再讓更多人知道她是誰 04/03 13:27
→ kkbnno:但也希望她的同學、朋友,搞清楚誰錯在先再來發言~ 04/03 13:28
→ kkbnno:文章更多人看,會造成她更多的傷害,所以我把科系姓名刪除 04/03 13:29
→ kkbnno:如果她的同學朋友想幫她發言的,請先弄清楚對錯順序 04/03 13:30
→ kkbnno:以及之後會造成的更多傷害,畢竟還東西的時間點是在貼文後 04/03 13:31
→ kkbnno:而且也是在我們聯絡學校後... 04/03 13:32
推 XD2009:bunnyppt踹共啦~~ 哈哈哈 04/03 16:13
推 billy383838:XD2009 你可以靜靜的吃雞排 不要吵好嗎 04/03 21:23
推 XD2009:不好^^ 04/03 23:21
→ flynino:期待bunnyppt再出來面對!!!!!!!!! 04/04 11:13
推 KSUGOD:敢做敢當 這樣也是壓力? 04/05 11:58
推 justiii:bunnyppt出來面對阿!!! 04/06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