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as (痕跡)》之銘言:
: 是這樣子的 若甲乙兩方有民事訴訟(車禍)
: 甲方要求乙方賠償四十萬 但乙方不肯
: 甲方律師提出"假扣財產"的方式想要迫使乙方賠償
: 但甲方律師卻要甲方先提出保證金20萬
: 問甲方律師要求保證金是何道理?
: 是否被甲方律師所矇騙?
: 謝囉
通常再聲請假扣押時,聲請人需要提出相對的擔保金交給法院的提存所.
假扣押後如果官司敗訴,這筆錢會用作賠償相對人的損失!
不過金額要依照聲情狀的內容由法院裁定要提供多少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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