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度依舊卡在前面所說的部分
有部分組別已經寫出 申論稿,正方論點大致固定下來
神奇的是,他們竟然每組討論出來的東西都一樣
依據他們的說法是因為資料每組都一樣所以出來的東西也一樣
根據我所改到的兩份稿,相似度大概80% ╮(﹀_﹀")╭
論點呢就是
依據 行政院倫理委員會的xx條例指出
生育的目的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生育權的擁有………
+
根據 憲23 告訴我們 只要不違背 …………四項原則之下
人民的權利應該被保障,代理孕母沒有違反所以我們應該保障
+
一些制度
--------------------------------------------------------
= 整篇申論稿 (兩組大同小異,引的法條都一樣)
這就是今天正方的情形
修改的狀況:
1. 缺乏推論,補強推論的不足
他們的推論容易變成 框框+框框
┌─────────┐ ┌─────────┐ ┌─────────┐
│ 人民有生育的自由 │→ │ 不違背憲二三規定 │→ │ ………… │
│ 生育權很重要 │ │ │ │ │
└─────────┘ └─────────┘ └─────────┘
框框內的解釋,框框與框框間的連結,通通沒有做出
剛開始的時候他們不太懂到底哪裡出問題,因為他們把整句法條都寫上
所以整個篇幅是滿的,又講了一堆xx重要,應該保障
當我說你都沒有推論時,它一直沒有辦法相信╮(﹀_﹀")╭
不過沒差,這屆學弟我覺得跟我這屆有像,還滿喜歡問問題的
說一下就可以很快進入狀況(值得注意的是,通常點頭之後,還要在反覆兩三遍
修改、說明,學弟才回跟你想像中要求的一致)
我覺得明天去時,應該會有很大的改進
2.太執著框框+框框,就是一定要有 A+B~的模式
不習慣作情感訴求,應該說他們不知道什麼較情感訴求(他們問我什麼叫情感訴求)
今天我說代理孕母會希望擁有跟它擁有血緣關係的小孩時,他們一直覺得資料沒有
我回應說你可以試著講講看作情感上得訴求,評審應該很容易接受
他們說不會作情感訴求,並且認為這沒有說服力、沒有證據
3.價值推不出來,這點造成他們反方的瓶頸,因為反方絕大部分資料的理由
不外乎違背倫常、工具化、商品化(很多對跑來問我要怎麼推)
這點我想要說一下,這方面的問題本來就很難說了,需要點嘴炮的功力
很明顯的學弟沒有,而且高中生要推這方面的東西,我個人覺得點困難。
他們被受困住了,他們太執著於演辯中的東西,忽略了社會潛藏價值對於
人們的約束力(個人覺得這需要點社會學的概念,有沒有人對社會學有研究的
快跳出來吧),我想這代理孕母/同性婚姻/基因實驗/安樂死 等等
都是有類似的困難 (所以這可以列為以後社課的內容,個人覺得這要有學過比較
容易理解跟討論)。
4.正方方面同樣對於自由等等的權利沒有辦法說明,把它變成理所當然
好像就這樣,有些我想不起來了(剛剛看到 這上面就有說了)
補一點:
嘗試著去區分現狀下各種勞務付出及捐贈行為 和 代理孕母之間的差異
ex : 當傭人付出勞力和代理孕母有何不同?
捐贈(買賣?)精子和卵子的行為是否在反方 也能夠同時合理?(物化的部分)
學長你說的這點阿,話說他們完全想不出來有什麼不同,切割也作不出來
(補充一下,個人覺得這方面的切割很有困難,而且很多資料其實都承認子宮就是工具
我好像沒看到有否認的)
還有因為我早上爬不起來,我每次去都有學弟會先走,
有一部分的人皆失之交臂,他們的進度好像還停在兩天前吧
另外有一部份的人,都很少來討論,甚至不到,有點麻煩
在台北的我建議你們要先想論點了,我不覺得高二學弟會有迸出什麼妙招
尤其是反方,話說不要在像名校盃一樣輸這麼慘了
虧我們政大演辯的人還是最多數,翻桌╯-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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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11.200
※ 編輯: jidai 來自: 163.29.111.200 (02/0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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