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trike519:幹 這都多久還PO 08/26 18:35
減免學雜費申請資格:
一、軍公教遺族子女
二、殘障學生及殘障人士子女
三、低收入戶子女
四、原住民學生
五、現役軍人子女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時間:
由六月二十八日(四)起至七月十日(二)止親自攜帶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且申請當週之戶籍
謄本及本人、家長私章至課外組辦理減免,逾期概不受理。
凡符合減免資格者,新生、舊生(未辦妥者)請於收到註冊繳費單時至課外組
先辦理學費減免後再繳費。
如有不清楚之處,請與課外組林碧娥老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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