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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來函: 請本校勸導所屬學生禁止在校外違規停車,說明如下: (一)本校前門旁人行紅磚道上機車雙併排違規停放,經查大多為本校學生所為,已 妨礙行人通行運動生活。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 車,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以下罰款。請同學們勿違規停車以免受罰。 轉自cc.kuas.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07.179
regainback:不會吧~ 要抓的話 拖吊處的賺翻囉 10/22 21:27
digicat:叫他們先把建工路對面的騎樓要回來再來我們這邊的好不好 10/22 21:43
edan927:對面喔 那是路霸 管的人不一樣 我一年級時有看過車被吊!! 10/22 22:16
asggiga:先管管校門口的待轉區吧 那個不是停車格啊 10/22 22:18
kaia0218:樓上你敢說你沒停過? 10/22 22:29
idqwe:有暫停過....不過沒什機會吊那邊吧 10/22 22:41
loverjersey:學校車位又不夠停 抓這個沒有意義吧 10/22 22:46
mo75:莫非是學校報警的 XD 就是不想繳停車費阿!! 10/22 22:46
asggiga:以前停過 現在都騎上來停人行道了 10/22 23:13
dongman:太扯了!!這丟是政富阿~~ 10/22 23:16
chh0213:不要這麼機車好嗎,至少拖之前廣播一下嘛 XD 10/22 23:18
chh0213:師大前還不是停滿,難道他們的人行道是停車格? 10/22 23:18
mason0704:團購折疊自行車~~騎到學校拿進教室!! 10/22 23:23
ksut:應該不會 拖吧... 10/22 23:36
herofish:上禮拜四後門口一整個區域的違規停車才剛警察照完.... 10/23 18:19
qormp2:今天正忠路的店家才被一率開規勸單的說,還拍照存證耶... 10/23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