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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聽朋友說應外系系辦發了一個新公文 內容大概是這樣: 同學只能修人文藝術類的通識課程2學分, 其餘的6學分,一定要修非人文藝術類的通識課 程。亦即6學分一定要修社會管理類、自然科學類的通識課程。 那如果之前一年級的時候已經修了四學分的人文藝術類的通識, 就等於白修了兩學分嗎@@ 另外請問生命價值與衝突-世界名著導讀這個通識是屬於哪一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120.169
knight18:會規定學年度吧 01/18 00:22
assradio:上面的規定是95 96學年度,就是現在二三年級的適用 01/18 00:26
pig780829:二通的四技生可以選嗎= =? 01/19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