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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學長姐好~我是今年觀光系的四技新生 這幾天看100學年度課表才發現系專業選修科目有分學程 之前不知道為什麼沒看到(可能選擇性忽略XDDD 分成餐旅學程、觀光旅遊學程(前者以下稱A 後者稱B) 課程表下方的註12:須修滿某一學程24學分,其中A及B之核心課程至少修讀16學分 這是在這兩個學程裡二選一比較好的意思嗎? 如果一開始選A的課程 後來也比較偏向選A比較好嗎 比較專注於某學程的意思(?) 還有後面指的A及B 是A+B的核心課程有16學分即可嗎 我自己理解力不好又很愛用自己的理解法 很怕我解讀的跟學校要表達的是不同的.. 謝謝各位觀看 如果有人能為我解答的話更感謝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252.205
xxx9288xxx:是唷!你答對了 核心課程是裡面粗體字的那個 07/31 15:39
xxx9288xxx:不過通常一年級就盡量把課表填滿就好 07/31 15:41
xxx9288xxx:我是要升大三的甲班學姐 有問題都可以寄站內信問我唷=) 07/31 15:42
yoain:一開始我是把A及B認定成A16+B16(應該會崩潰XDD 07/31 15:49
yoain:非常謝謝學姊的回答 以後可能會常常收到打擾的站內信(誤 07/31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