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申請項目:
(一)、教師:凡出國、論文發表或是計畫配合款均可申請。
(二)、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可依所考取之證照或出國學習
費用提出申請,請於10/15前班代收齊後交至系辦。
二、申請期間:
請於10月15日中午以前由班代將申請表(如附件)擲交國企系系辦公室。
三、若有獎勵補助等相關問題,請洽系行政助理黃麗珮分機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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