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nylu (業餘Model XD)》之銘言:
: ※ 引述《vincents119 ()》之銘言:
: : 1.^^^^^^^^^ 2.^^^^^^^^^^^^^^^^^^^^^^^^^^
: : 1.阿倫假設完全不可考...因為以下幾點:1.耳機都能當機器戰警了
: : 2.腳踏車會聽成快打槍
: : 得證....阿倫假設不可參考..
: : 2.要是養樂多是嫌疑犯...醬是不是代表說因為我們都不喝他們...
: : 所以他們集體切腹自殺嗎....@@
: 附議!
: 雖然阿lan的證詞太豪洨
: 不過文中還是有指出一個重點”安全帽重物的壓迫”
: 這是關鍵因素!!
: 再引用真調會成員~文生的說法:凶器的主人是有責任的
: 我們給予凶器主人:船長 一個機會!! 將把安全帽放到養樂多上的凶手揪出來!
: 否則船長可能要接受”獎勵”
: 謎之音:這算是各人造業.各人擔嗎?
你他媽的擔擔麵 邏輯概念錯誤啦~~
東西我買的 別人拿去用 關我鳥事??
有個歹徒 搶劫我家 拿我家我買的刀砍我我家的狗 那我不就成殺狗兇手了?
誰把帽子放在上面 趕快承認阿~~~
不然只好以阿倫的好小文作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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