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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iker 看板 #1CqZIM06 ] 作者: turtao (蕅驌袰酼嫢) 看板: biker 標題: [新聞] 老婦橫越馬路撞斷腿 未走人行天橋被起訴 時間: Thu Nov 4 12:20:36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qWqLcz ] 作者: oijkue (自宅警備員)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老婦橫越馬路撞斷腿 未走人行天橋被起訴 時間: Thu Nov 4 09:32:01 2010 〔記者林嘉東、周敏鴻/綜合報導〕老婦走馬路被撞斷雙腿,還成了傷害被告!今年3月 ,70歲老婦張惠美過馬路時,兩條腿被機車騎士蔡俊欣撞斷,雙方互控傷害,不料基隆地 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車禍是因老婦任意穿越中央分隔島,未走人行天橋,依過失傷害 罪嫌將老婦起訴,騎士則無過失,獲不起訴處分。 記者分別走訪蔡俊欣與張惠美的住所,2人均不在家,無法得知2人的說法。 今年3月8日晚間6時許,張婦從基隆市南榮路2之1號前中央分隔島橫越馬路,欲至對面的 招呼站時,被由南榮路往八堵方向的騎士蔡俊欣撞倒,雙雙送醫救治。 張婦送醫後右腿脛骨骨折、左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右側肱骨頸骨折及臉部有撕裂傷,蔡 俊欣則受有左眼皮、眼周表淺損傷。張婦認為蔡某超速騎在內線車道上,蔡某則認為張婦 不走天橋,互提傷害告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伯宇調查發現,事故現場並無機車擦痕,加上事故時,為下班尖峰時 段,有多輛公車占用外線車道,很難認定蔡某在此情形下行駛內線車道有何過失。反觀, 張婦橫越馬路處右側18.8公尺處,就有一處人行天橋的入口處,張婦捨人行天橋不走,違 規穿越馬路後,再從中央分隔島走出,且旁邊就豎立一支「禁止跨越」的警示牌。 騎士無過失不起訴 林伯宇認為,張婦突從中央分隔島走出,很難期待蔡某能即時閃避,張婦在禁止跨越的中 央分隔島不當穿越馬路,是該起事故的肇事主因,蔡某並無過失。 70歲老婦張惠美穿越基隆市南榮路中央分隔島,被撞斷雙腿,反而被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 嫌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4/today-so17.htm -- 駄福音第 6:33 章:不可質疑你的 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32.86
bugmans:爽 11/04 09:33
sliencesky:人間兇器 11/04 09:34
koko147:開心 11/04 09:35
creepy:跨中央分隔島.... 真的恐怖 11/04 09:35
akirakid:檢察官明理 11/04 09:38
GunsNRoses:超爽的!! 11/04 09:42
iak:白痴 活該 11/04 09:45
Verlander35:OK的 那騎士有衰到 11/04 09:47
suckpopo:活該, 順便叫這個女的賠償騎士的精神損失 11/04 09:49
ungm:檢察官 good job! 11/04 09:51
summer680818:溫馨 11/04 09:53
kit279:========== 善良和正直都回來了 ============ 11/04 09:53
radi035:讚! 11/04 09:55
fakgodskings:爽,機車騎士真倒楣 11/04 09:57
misadventure:蒼天有理 11/04 09:57
iam0718:難得推法 11/04 10:00
cyberib:台灣司法還有救~ 11/04 10:04
kioskyline:檢察官GJ!! 11/04 10:05
htury:台灣司法還有救 11/04 10:32
b00668880:等下= = 阿婆從分隔島突然出現騎士無法閃避 11/04 10:43
b00668880:那不就表示他是騎在內線道嗎? 11/04 10:44
b00668880:喔...沒看到下班尖峰時間0_0 11/04 10:45
jagdzaku:爽 11/04 10:58
Janma:==溫馨==大愛==和諧== 11/04 11:05
ping0519:第一句..就表示了記者的立場 ..=.= 11/04 11:11
powerword:GJ 11/04 11:28
spencers:台灣人雙腿殘疾者不少 多走路對他們來說很痛苦 11/04 11:42
Caltren:推良心法官 11/04 11:50
asrser:樓上的!是檢察官 11/04 12: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3.118
FrankTripp:爽 就是要專門罰死這群老人才對 11/04 12:27
Xsara:台灣終於又更往已開發中國家邁進一步了 11/04 12:30
t7788921:爽!! 11/04 12:32
TimeWayfarer:爽 11/04 12:34
blackxsmith:台灣司法有救了!! 11/04 12:34
ShineShineJu:不料? 這個記者非常地不客觀...... 11/04 12:36
skyandtamako:是因為剛被抄過 所以司法覺醒了嗎 XD 11/04 12:37
zerokuo:第一句就說明了台灣霉體妓者的水準 11/04 12:43
AdPiG:光是第一句就知道記者立場在哪裡 11/04 12:50
HSyiee:等哪天記者自己遇上就知道了 司法GJ 11/04 12:50
Somiya0123:GJ 11/04 12:52
w7295w:路權法....讚~ 11/04 12:54
p20162:溫馨 11/04 12:56
TheAvenGer:爽歪歪 11/04 12:58
brianbbs:70歲的老人家要走天橋可能也有點困難的說...不過他應該走 11/04 13:07
brianbbs:斑馬線就比較沒有問題 11/04 13:07
onime0704:記者都開車的咩...。 11/04 13:26
jayshow0429:爽啦....給那群愛穿越安全島的人看看 11/04 13:52
tookouw:又一個有長腦子的檢察官~ 11/04 13:56
ck940560:實用 11/04 14:15
ilovekr:上次說傷者為大的人跑哪去了..... 11/04 14:18
PPPGGG:記者...你是要要求水準會多高?? 11/04 14:20
maplemeowcat:這檢察官可能是騎機車上下班的((誤)) 11/04 14:22
vespa0507:不好意思我想插句話.... 11/04 14:40
vespa0507:我也算是半個媒體工作人 也曾經處理過類似新聞 11/04 14:40
vespa0507:先聲明我也是機車族 也是掰克板常客 11/04 14:41
vespa0507:我之前處理的那則新聞 是一個老女人(人間凶器)騎腳踏車 11/04 14:41
vespa0507:左轉時直接橫切車道被後面的警用機車撞上 11/04 14:42
vespa0507:固然老女人受了傷 可是該名女警全身也有多處擦傷 11/04 14:42
vespa0507:當時我試圖將新聞點放在老女人違規 但無奈遭打槍 11/04 14:42
vespa0507:整篇新聞就變成 無辜老女人被騎快車女警撞傷 11/04 14:43
vespa0507:大家都知道出社會工作會有不少無奈 so.. 保留個幾句吧 11/04 14:43
Somiya0123:樓上真的很無奈囧" 11/04 14:45
flamedevil:song!~~ 11/04 14:47
menshi: 依老賣老的老人,再亂闖馬路嘛! 11/04 15:05
ColaCloud:雖然說有人受傷...但是卻感到溫馨是怎麼回事 11/04 15:15
stylemove:所以說雖然新聞工作者很辛苦心酸 但還是看看就好別認真? 11/04 15:22
stylemove:如果只顧著靠聳動取勝 那新聞還有什麼收看的價值呢? 11/04 15:23
waynechemi:GJ 這才是正義~~~ 11/04 15:24
stylemove:看本土劇就結啦 雖然迫於收視的現實無奈 這是環境所迫 11/04 15:24
stylemove:使得人們變得嗜血 變得盲目 看不到對錯也不問是非 嘖嘖 11/04 15:25
stylemove:推這麼多感想 還是要說 違規的人不要太爽 報應隨時都在 11/04 15:26
bios7922:法官英名! 11/04 15: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82
jonson103:爽!! 11/04 15:34
InfinitySA:推 本來就應該是這樣 不要以為被撞就有理 11/04 15:35
PUTOUCHANG:很好, 以後類似案例就不會是傷者最大的爛思維 11/04 15:45
Insania:欣慰 11/04 15:48
haruka416:送喔 看老人穿越馬路還敢不敢大小聲 11/04 15:54
saddog:那個路口很多人這樣走 11/04 16:02
mythtaker:GJ 11/04 16:28
godhuen:南榮愛三路口那裡不意外啊... 嘖嘖 11/04 16:31
ApPlElpPa123:正義的表現 爽!! 11/04 17:09
lief:溫馨給推 11/04 17:19
didihouse:爽翻天 11/04 18:00
swatch2:基隆地檢的檢察官都很不錯!辦案也很認真不會亂來 加油! 11/04 18:03
hhh770509:爽 11/04 18:34
pkcqwe:推 人間兇器最恐怖了 11/04 19:37
ming711117:每次開車經過那 都很怕突然穿保護色從分隔島衝出來的人 11/04 20:23
chi1i:別再搞傷者為大了!!! GOOD JOB!! 11/04 20:28
supaugto:爽!! 11/04 21:07
quilovedin:每天騎車經過的我~也感覺!!送啦~~ 11/04 21:14
yj71:老人家膝蓋不好 走天橋或地下道都很痛 台北市已經把很多有天 11/04 22:04
yj71:橋或地下道的路口加畫斑馬線了 基隆應該也學一下體貼行人吧 11/04 22:05
yj71:不過如果有斑馬線還不走 或是闖紅燈硬闖 那就該抓去關了 11/04 22:07
yj71:尤其信一路和仁一路 因為單行又大條 車都開很快 但就是有些人 11/04 22:08
yj71:等個紅燈都沒耐性 看沒車就要闖紅燈 殊不知沒幾秒車就到他身 11/04 22:09
yj71:邊了 多等個一二十秒也不行嗎? 每次看到都想罵髒話...... 11/04 22:10
rainbow456:怎麼有種數字版入侵的FU... 11/04 22:32
notoriousii:南榮路那裡,ok那邊,沒有斑馬線真的很痛苦 ><" 11/04 22:54
notoriousii:想當守法公民走天橋,可是好累(我也老了...) 11/04 22:54
Qxer:自己不守交通規則的 怪誰呀... 11/04 23:28
yung80111:GJ 11/04 23:33
A55h0le:公道自在人心阿 老婦人自認倒楣吧~ 11/04 23:34
johu:那邊除了天橋,在過去一點點也有斑馬線 11/04 23:55
guozhongru:法官大好呀!! 11/05 00:09
and2:的確蠻合理的! 11/05 01:15
paulluke:爽 用路權本來就該判斷的!! 11/05 07:25
LINGZ:yj71講的沒錯,基隆太多路口強迫行動不方便的人走天橋或地下 11/05 09:44
LINGZ:道.這個案例雖然最近的路口是天橋,但是往八堵方向約100公尺 11/05 09:46
LINGZ:就有行人穿越道,所以基本上該名老婦還是理虧 11/05 09:47
indianayao:問題是出在"基隆的路口"呢?還是...那裡其實是"四線道的 11/05 10:05
indianayao:省道台五線"?..全臺灣哪一條四線道的省道是可以讓行人 11/05 10:07
indianayao:直接穿越的.. 11/05 10:07
haruka416:的確是要體諒老人 老人的態度很多實在令人髮指 11/05 10:27
haruka416:有時候老人家自己不守法 路過的民眾也有事 11/05 10:28
haruka416:老人家屬又會出來靠杯 就是這種我受傷我最大的想法 11/05 10:28
haruka416:讓人覺得這法官總算讓自己幹譙的事有了解決之道 11/05 10:29
haruka416:這應該是心理不平衡 11/05 10:29
haruka416:要體諒老人這大家都同意 但老人跟家屬的修養也要改進= = 11/05 10:30
bojunchen:屏科大校內六線道可以直接穿越..(亂入 11/05 13:11
vestinland:旁邊愛二路不就有斑馬線,差100公尺,可能貪方便 11/05 15:28
mozmoz:是要基隆人走到凱道抗議是嗎?.........(怒) 11/05 19:09
vengeance104:那邊常車禍 也聽說過有出人命 沒出人命就該謝天謝地 11/08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