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moon (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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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公車修理廠址蓋飯店》限期拆屋還地 佔用戶斥乞丐趕廟公
時間Thu Mar 17 06:54:29 2011
《公車修理廠址蓋飯店》限期拆屋還地 佔用戶斥乞丐趕廟公
〔自由時報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公車修理廠要開發,
要求佔用戶在三月底前拆屋還地,住戶昨向市府陳情,指他們從卅幾年前
住到現在,比政府還早在該處落腳,市府購地也未知會住戶,
是「乞丐趕廟公」。市長張通榮指示相關單位研議,讓住戶租購地或
共同開發等可能解套方式。
基隆市中正路公車修理廠為商業區,不符使用分區,公車處已覓地遷移,
修理廠址打算開發興建觀光飯店,另一方面,監察院與審計室多次
要求清查公有土地被長期佔用,修理廠有三分之一約五百多坪土地
被長期佔用,約有三十戶,現在只有八、九戶有人住。
公車處今年二月張貼公告,請佔用戶在三月底前自行拆屋還地,
屆時未配合者,將走上訴訟程序,並追收五年不當得利補償金,
引起住戶反彈,廿多位住戶昨向市府陳情。
住戶指出,長輩從日治時代就居住在此,比公車處還早在此落腳,
認為市府此舉形同「乞丐趕廟公」,李姓住戶拿出阿公時代的戶籍騰本,
證明在民國三十六年就住在該處;而市府是民國六十九年才向台銀
購得修理廠土地,也未知會現住戶,他們住了三十幾年,可以承購。
不過公車處和財政處等表示,相關法令找不到有其他方式,
才通知地主拆屋還地,公用土地民眾無法承購。
不過當年公車處在買土地時就已有民宅,
不合情理,市長張通榮認為市府有義務協助原住戶尋求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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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22.55
推 piging22:阿火做到了 厲害 03/17 09:12
推 bonvivant:記者標題下很爛!!無水準 且只看易誤導民眾 03/17 11:32
→ bonvivant:明明就是政府合法買賣有權占有 怎會是乞丐趕廟公呢? 03/17 11:33
推 bonvivant:真是不倫不類的比喻 03/17 11:36
噓 misadventure:記者水準,不意外 03/17 14:21
推 Kevic:補血 標題請看清楚"佔用斥" 別噓習慣了亂噓喔! 03/18 17:11
→ Kevic:少打一個字是"佔用戶" 03/18 17:13
→ bonvivant:是用戶說沒錯 但不對的事不需要寫出來吧~ 03/23 15:54
→ bonvivant:也不是任何用戶說的話都要寫 這樣的標題容易引起誤解 03/2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