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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rujl:二、權限:(1) 看板文章管理權: 05/09 17:07 : → rujl: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05/09 17:07 : → rujl: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05/09 17:07 : → rujl:五、板主的罰責 05/09 17:07 : → rujl:(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 05/09 17:08 : → rujl:申訴處理。 05/09 17:08 : 推 rujl:有權判定 應該不等於 想刪就刪吧XD 05/09 17:10 : → rujl:前述來源 SYSOP板 #1348aPLp 05/09 17:11 上面的 貼條文不要只貼一半... 版主有權判定是否適當,也有權可以刪除 別再說啥 "版規沒規定就是可以" 這種無聊的論點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L_TaiwanPlaz] 組務申訴規定如下: 步驟一:當事人對板主處分不服 ↓ 步驟二:以站內信/水球等方式向板主提出異議 ↓ 步驟三:對板主的答覆不服 或是 板主於48小時後尚未回覆 ↓ 步驟四:至 L_TaiwanPlaz 提出申訴     須附上(1) 板主的公告或通知 (2) 被處分文章的備份      (3) 步驟二與板主間溝通的備份(須由信箱按大寫X直接轉到 L_TaiwanPla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92.198
rujl:我又沒說 "版規沒規定就是可以" 大人冤枉阿 05/09 20:34
rujl:至於這論點無不無聊 我沒有意見 想刪就刪 也是合理 05/09 20:35
icenight:版主想刪就刪?好大的官威啊 05/09 20:40
oni797:樓上搞清楚一些"常識"再來酸好嗎? 05/09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