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Maggot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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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基隆市長關說案開庭 女警說:沒要告廖婦
時間Tue Jan 15 12:05:23 2013
基隆市長關說案開庭 女警說:沒要告廖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636737.shtml
【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3.01.15 03:08 am
基隆地院昨天審理基隆巿長張通榮被控教唆縱放人犯案,被廖姓婦人
毆打的王姓女警否認要告廖婦,說會去醫院驗傷,是因副所長叫她去
的;陳姓副所長則說,帶廖婦回派出所是懷疑她喝酒,且有情緒不穩
情形需要保護管束,並不是很明確要以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張通榮去年9月間涉嫌為酒醉毆警的廖姓婦人關說,拍桌發怒並以調職
威脅警察,被依妨害公務、縱放人犯等罪嫌起訴,同案被告還有廖婦
、分駐所前所長林煌盛、承辦警員廖祥銓。
經5次準備程序庭,基隆地院昨天開審理庭,被毆的王姓女警及在場目
擊的陳姓副所長,以證人身分出庭,其餘4名被告由律師陪同出庭。為
避免證詞互相干擾,王、陳兩人隔離訊問。
王姓女警說,一開始和副所長要驅離廖婦違規並排停車,見廖婦從自
助餐店出來,精神、情緒不穩,勸導廖婦不要開車時,廖婦出手揮擊
,才和副所長強制把人帶回所。
王姓女警說沒聞到廖婦有酒味,但廖婦精神狀況不好,需要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不需做筆錄,不清楚當天為何要做;驗傷是因聽從副所長
吩咐,並沒要對廖婦提告。
陳姓副所長則說,當時因看到廖婦步履不穩,又聞到廖婦身上有酒味
,才要求廖婦出示證件並制止開車,有告知她依法執行公務,後因廖
婦不配合,下車後突然揮打女警,認為已涉妨害公務,就馬上制止,
將人銬回。
他說,實務上警察處理酒後鬧事,不一定都辦妨害公務,也有人不計
較就算了;帶廖婦回所後,並沒很明確要辦妨害公務,還跟同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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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tanger:哇噻!河蟹到這種程度喔?通融哥真有你的! 01/15 12:12
→ ntouhr:這隻螃蟹還真大 01/15 12:59
推 InfinitySA:張通榮 通融通融 01/15 13:23
推 k8702191:通融掉了! 01/15 13:44
→ ciakee:果然很通融 連警察都通融 01/1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