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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嫌犯放出來之後還會故態復萌,他五年前就開始犯案: 來源:http://ppt.cc/P1tO 「991019日及991030日於本校女2舍及資工系助理校外賃居住所遭不明男子非法 擅入(比對為同一人所為)...據警方初步清查嫌犯吳文堯(非學生剛服完兵役 ,住基隆海事附近),主要目的為偷竊,警方已朝非法侵入、偷竊未遂及清查 有無其他不法行為偵辦。...吳嫌曾於98年3月間連續於本校圖書館行竊(時為 逃兵),今(99)年3月退伍,曾打零工度日(家境小康),後因工作不積極又 賦閒在家,已數月以隨機闖空門行竊財物約7起,且剛被移送法辦後又一再犯案。」 來源:2010/11/11TVBS:http://news.tvbs.com.tw/entry/111904 「他就是專偷海洋大學的吳文堯,8日才因為侵入海大女生宿舍,和專租給女學 生的套房被逮,沒想到交保後,9日吳文堯又立刻犯案,闖進位在基隆中正路上 的學生套房。」 既然這種人最後還是會放出來,為維護學生安全,我認為應該施加壓力,迫使 其家人搬離祥豐街,且距離任何女性密集租屋處至少三公里。 因為可能是長期抗戰,所以希望手法盡量簡單,但因為海大學生數遠大於當地 居民數(加學生背後的家長),只要學生團結,比氣長,勝利會站在學生一方。 目前初期想到的是:每周固定在祥豐街一帶發放「祥豐之狼吳文堯 給我搬離」 的傳單,內容除有其惡狀之外,初期要求其搬離開。如果沒有效果,串連所有 海大生發起拒在祥豐街租屋活動,運用當地居民壓力促其離開。 初步設計的傳單(也請大家集思廣益):http://imgur.com/CroOmTk 此一事件不會是單一事件,未來警政單位應該要主動將轄區的危險人物通報校 方,繪製危險人物分布地圖。並且讓學生知曉。(別告訴我個資法不允需這樣 做,這類人物根本不配個資保護法)。 附:新聞事件來源:基隆囂張惡狼 隨機性侵女大生/2014年05月13日中時即時 http://goo.gl/3qI1QZ ※ 引述《tutu0106 ((>( ̄▽ ̄)<))》之銘言: : ※ 引述《ttnakafzcm (Never)》之銘言: : : 作者: tako0988 (TAKKOO)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新聞] 基隆囂張惡狼 隨機性侵女大生 : : 時間: Wed May 14 21:36:20 2014 : : 海大學弟妹(女生更加注意)+附近基隆海事同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7.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eelung/M.1400249641.A.C0F.html
noresu: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感覺偏了 05/17 01:36
say33520:你可以辦快閃團宣傳阿! 05/17 10:04
AVRILJRJR20B:家人是無辜的吧.....除學生以外也可能受害啊~應該有 05/17 10:18
AVRILJRJR20B:更好的辦法! 05/17 10:19
ABCDEFGH1:迫使搬家不是好方法吧 搬到其他地方 受害者變成別人 05/17 11:16
ntouhr:化學去勢...電子鐐銬...羅蘭度的貞操帶....XDDD 05/17 13:34
abcm1042:配不配也不是民粹決定(我也很憤怒) 但是的確是要里長 05/17 17:32
abcm1042:警察局都有公告加害人的資訊 05/17 17:37
abcm1042:最好剪掉 只可惜立法院沒有過這個法 05/17 17:37
nei:這樣搞家屬可以告你。 05/17 21:54
sheep0121:就算剪掉一樣可以對女性構成威脅~只是方法不同而已 05/18 03:06
gggg9999:法律應該要辦更嚴一點的 05/18 04:02
yameide:應該把他關起來 05/18 09:29
fansue:這樣好像是違法的,感覺問題是在法律上的死結 05/18 09:59
※ 編輯: realskyer (118.126.14.140), 05/18/2014 16:18:17
YiHam123:在校貼滿海報。 05/22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