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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基隆人(也許全台灣)對路霸應該不陌生 特別是用三角錐、花盆或其他雜物 把自家旁的路當成自己理所當然停車格的人最常見 也最「鴨霸」 上網看了不少案例 好像只有台北市比較容易受理及處理 不知道基隆版的版友有沒有成功的案例可分享 先 感恩各位 讚嘆各位了 ※ 編輯: hobbylin (180.217.132.244), 10/02/2017 21:50:02
guo112345: 這我有問過員警..他們回答是要找環保局.. 10/02 22:04
oldbalanc: 之前有用市長信箱檢舉,感覺有用,因為那邊的住戶把花 10/02 22:28
oldbalanc: 盆、三角錐那些都收起來,改用機車佔位XD 10/02 22:28
cjdcjdc: 我用市長信箱問過,大意是說只管有限制的路段,其餘不管 10/02 22:45
cjdcjdc: 不管是長通榮還是林右昌,答案都差不多,非常官腔 10/02 22:46
jh961202: 大麥騎樓表示: 10/02 22:54
hobbylin: http://tinyurl.com/y97rj3c2 台北台中都可用這認定 10/02 22:57
rickboo0809: 因為市長信箱回你的不是市長啊,都是市政府相關單位 10/02 23:07
rickboo0809: 的公務員回你,所以誰當市長一點差別也沒有 10/02 23:07
cjdcjdc: 我了解,我只是想表達,即使改朝換代,也不會變好 10/02 23:18
Beantownfan: 回信箱就基層員工 你指望他回什麼XD 10/03 01:44
hobbylin: 不過二樓的經驗是至少把該收的收掉,雖然路霸還是路霸 10/03 08:32